“土地股份合作 全程托管服务”模式 试点推广工作规范(试行)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创新为农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开创了一条以服务规模化促进生产规模化的新路子,成为打造乡村振兴样板的重要经验。在此过程中,XX、XX、XX等市结合实施“村社共建”工程,探索了“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为基本形式的规模化经营服务新模式,充分发挥小农户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在不流转土地的前提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使农民和村集体持续获益。为加快复制推广这一模式,进一步深化提升土地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总体规划

---此处隐藏4073字,下载后查看---

开展产学研联合合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作物制定规范的生产标准和托管服务流程,开展规范化、标准化服务。与农技、农机等部门联合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实现降成本、增产量、提质量。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购销渠道优势,建立种子、化肥、农药集采分销体系,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标准,杜绝假冒农资,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三)产业化服务。加快推动土地托管服务由农业生产环节向加工、销售等二三产业拓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业服务公司要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联合系统内外的粮食收储、购销和农产品经营、加工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订单生产、直供直销,以产业化经营为先导,优化土地股份合作社种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

五、配套政策

(一)经营服务扶持政策。积极争取试点县党委政府支持供销社开展土地托管的相关政策,积极向上级争取国家支农惠农政策、项目在试点县实施,并与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务对接。争取试点县加大财政资金对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为农服务骨干企业,新建、改造、提升为农服务中心,配置服务装备,完善服务设施;支持供销合作社整合资源,建设县级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打造县域为农服务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主体承担土地深耕深松、病虫害防治、生产托管服务试点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优先将土地股份合作社纳入各类项目实施范围;对供销合作社服务主体购置大型农业机械给予补贴政策支持,对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给予支持。

(二)农业设施配套政策。

争取试点县根据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营和全托管服务的需要,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配套机制。要将供销合作社全托管土地优先纳入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支持供销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参与项目设计、施工、使用、管护,提高项目实施和使用的实效性和持续性,为开展托管服务提供良好条件。

(三)金融保险保障政策。积极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台支持供销合作社服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信贷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争取各级农业担保公司制定供销农耕贷、托管服务贷等针对性的担保业务产品,加大对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土地托管服务主体的支持力度。争取财政、农业农村、金融部门加大对新型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试点县要争取列入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范围。争取保险机构开展农业收入保险、特色农业保险等,开发符合托管服务的专项保险产品,切实提高保障程度,为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和土地托管服务提供有效保障。

六、组织领导

“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试点推广工作是深化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务,全面提升为农服务水平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全省系统要坚持以******关于“三农”

 

 

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引,以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创造条件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县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争取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要坚持稳妥扎实、求实务实,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切实保证服务质量,让党委、政府放心,让农民群众满意。要不断总结完善工作措施和工作机制,及时发现解决试点中的问题和困难,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系统上下的协调配合,通过省供销社龙头企业带动,加快培育区域性服务骨干企业,广泛吸纳社会人才,壮大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主导力量,提高服务带动规模化经营水平,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