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政协监督 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检察院交流发言材料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始终把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和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各项管理的不竭动力和力量源泉,尤其是*年市政协选派民主监督员以来,市检察院认真落实《政协*市委员会关于向市直*个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员的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会议,专门就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干警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与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员的联系,自觉主动接受民主监督,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能否自觉接受监督,关键在于能否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为此,我们:

一是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学习,切实转变观念,做到三个“视为”:即视监督为支持,促进模糊认识转变;视监督为帮助,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开展;视监督为爱护,促进检察队伍建设,使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成为每位检察干警的执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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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人,提起公诉*人,有效地惩治了犯罪,维护了稳定确保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是加强规范管理,树立检察形象。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努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结合全市继续开展的“转创”、“下基层”等活动,从端正执法思想入手,创造性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上来,真正弄清“为谁执法,执法为谁”的问题。我们还主动对近年来的办案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清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专项整改措施,确保执法为民的思想深化在头脑里,体现在制度上落实在行动中。

下步工作中,市检察院将在配合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过程中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树立好的典型,在民主监督员的有效监督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促进全市检察工作务实健康协调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