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绝对贫困问题全面消除。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市累计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发生率由年的%下降至零。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贫困村集体收入平均水平由脱贫攻坚前的不足元、不足万元分别提高到年的万元、万元。贫困群众“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全市累计形成扶贫项目资产达亿元。同时,加强了有效衔接,落实动态监测,防范返贫风险。
(二)乡村建设水平得到提升。年以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现已建设个美丽乡村中心村(省级个、市级个、县级个)。年起,围绕“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今年又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全市卫生厕所改造万户,建成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垃圾处理率达%以上,建成“生态美”超市个。农村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十三五”期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合计投入资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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