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发展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等,了解当下政务公开的新形势、新任务;紧抓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坚持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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