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2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x办发〔2018〕21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x委办发电〔2018〕19号)和《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区“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现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x委办发电〔2018〕19号)和《关于印发<xx市xx区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标目标任务,优先支持美丽乡村风貌带范围的美丽乡村创建,推动风貌带范围内所有村庄全部建成美丽乡村。

二、创建工作流程

(一)创建名单申报。以20户以上的自然村为单位申报创建美丽乡村,创建村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经参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视为通过,向村(居)委会提出创建申请(附2022年2月30日前在册人口证明),制定创建方案并将有关材料提交到所属村(居)委会;经村(居)委会审核通过后上报所属镇(街);经镇(街)初审后统一上报区美丽乡村办。

(二)创建名单审核。“整洁村”“示范村”经镇(街)初审后报区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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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xx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1.xx市2021年美丽乡村创建指标体系及解释

2.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审核提供的资料清单

3.xx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