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和班子成员)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区司法局党组应当将党的建设与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1.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三查三问”等制度机制,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决定。

2.在司法行政系统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3.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及省委<重点工作举措>任务分工方案》,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落实区委《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实施政治生态建设提升行动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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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及党组班子成员应当对照责任清单所列事项,加强工作谋划,明确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发扬优良作风,确保落到实处。

(一)加强谋划推进。局党组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二)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决定,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

(三)每年定期向区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四)加强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