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以来,国家、省给我县下达的危房改造计划任务为*户,我县实际完成*户,超额完成*户,累计拨付资金*亿元。其中实施“四类”重点对象*户,非四类重点对象*户,共有*余人因农危改造喜迁新居。特别是*年,我县向“四类”重点对象全面精准发力,按照“应改尽改、应保尽保”的要求,打响了“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攻坚战,仅此一年共实施危房改造*户,让*万余贫困群众享受国家农村危改政策实惠;*年,我县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持续发力,实施*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户,发放补助资金*万元;*年,我县以动态新增危房为重点,完成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户,发放补助资金*万元。*年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指标资金*万元,今年新增危房改造*户已全部竣工,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主要做法
1、强化责任落实。一是高标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召集人的危房改造联席会议制度和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细则,明确了扶贫、住建、财政、民政、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并每月召开*次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
具体问题。二是高标准制定年度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就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专门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座谈会,多方面征求意见,针对性地制定了可行性、可操作性强的年度危房改造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改造对象、建房标准、补助标准、工作措施等。三是高标准实施考核。年初,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在对乡(镇)脱贫攻坚考核中,从总分*分分值中确定*分作为农村危房改造考核分值,并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细则。
2、强化工作重点。为确保国家住房安全保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我县对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改始终坚持“应改尽改、应保尽保”的底线原则,做到对低收入群体在住房安全保障上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3、强化规范操作。一是程序上规范操作
。在危房改造对象评选方面,严格落实村民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并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的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用规范操作来防范和杜绝“暗箱操作”。通过逐村检查,有部分村因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走过场”或“不达标”而推倒重来。按照“乡镇自查、专项验收、检查到户、综合考评”四个步骤进行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返工重修,达到要求后再拨付补助资金。二是信息比对上规范操作。我县坚持精准至上,把多部门联合信息比对作为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在危改对象资格审查上,组织审计、扶贫办、民政、残联等四部门对是不是“四类”重点对象进行身份信息比对,严防非“四类”重点对象纳入农村危房计划;同时组织不动产、车管、住保等部门对危改对象是否购买商品房、购买小汽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和享受其他保障房政策开展逐一核查,严防将不符合上级政策规定的对象纳入危改。三是资金拨付上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实行“一卡通”资金支付制度,做到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坚决杜绝层层拨付、以拨代支、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近年来,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接受了省、市等相关部门的若干轮检查、巡察与督查,未发现我县补助资金发放上存在“硬伤”。
4、强化整改问责。一是抓好落实住房安全保障“十看十排查”和“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工作。今年*月份以来,重点查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保障情况,特别是分散供养五保户、档外低保户、残疾人户、老年人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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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住房安全保障情况。主要看家庭唯一住房是否安全,危房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危房住人问题。二是严格执纪问责。县农危办对发现农村危改违规违纪线索,一律第一时间移交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决不“压而不报”。近两年来,共查处危房改造方面的违规违纪案件*起,处理*人,充分发挥了“办案一起、教育一群、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为我县农村危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立健全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在今后工作中,对因灾等原因形成的农村动态新增危房,将构建及时巡查发现、快速受理上报、第一时间排险加固的绿色通道,切实解决好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精准后帮后扶问题。
2、巩固提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水平。切实抓好农村废弃房屋、空置房屋的拆除和复垦工作,提高农村土地集约节约经营水平;将改善农村住房条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及时回应广大群众对进一步改善住房水平的新期待,把改善农村住房条件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点工作来实施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