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探索与思考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地位与作用

1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再由这些代表组成人民的代表机关,通过立法、任免、监督、参与重大事项等多种方式依法行使职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推动国家治理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按照上述我国政权组织形式,县乡人大代表经由选民选举产生,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其作用和地位非常重要。

2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都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这一地位表明,人大代表是一种公共职务、国家职务,肩负着重大的责任。

3联系基层人民的代表。我国各级人大代表是经过人民选举产生的,因此,县乡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出来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主体,代表的这一性质决定,代表来源于人民的选举,代表人民的意愿,反映人民的诉求,维护人民的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起到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二、坚持的原则

一是坚持政治性。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在县乡人大代表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坚持主体性。要树立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理念,为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三是坚持人民性。要深化拓展县人大常委会同县乡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机制,更好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四是坚持法定性。要围绕代表履职需要,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确保县乡人大代表知法规、遵法责、讲法纪,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五是坚持代表性。优化代表组成结构,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工作群众性、专业性、实效性。六是坚持先进性。县乡人大要加强对本级人大代表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升县乡人大代表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1认识有偏差。一些县乡代表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职责、作用认识不清,一些人甚至将人大代表当作荣誉称号。一些人大代表代表意识淡薄,责任感不强,执行代表职务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2履职待提高。有的代表积极履职,积极建议献策,热心参与监督管理,在代表工作中脱颖而出,表现优秀。而有的代表不善学习,工作方法掌握不准,不善履职、不懂履职、不敢履职,在担当代表期间表现平庸,在参与地方重大事项,发挥监督管理等方面履职能力弱,发挥作用少,代表影响力小。

3联系不紧密。个别县乡代表担任代表以后,就很少主动与选民联系,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少,听取人民心声少,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少,为民办事解难少。反过来,选民对他们的了解情况少,代表接受人民的监督也很少。 

4积极性不高。从各地看,近几年来县乡人大都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实际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和视察,调研和视察的方式上也不断改进,但成果不够明显:一些代表参加调研活动之后,深入思考形成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比较少;一些地方代表在视察期间主动发现问题少,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较少。主要问题还体现在:有的代表缺乏全局站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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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就地视察或者专题调研,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各项法律或者法规和人大通过的决定、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等。在以后该项工作开展中,内容和外延必然更加丰富和拓展,总的来说,县乡人大代表要在思想认识上,明白代表小组活动的地位和作用,要在活动内容上,突出代表小组活动的重点和特点,包括代表小组活动要围绕国家或者地方行政区域党委部署的重要决策、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大代表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等进行。代表小组活动的方式要贯彻小型、多样、就地、实效的原则,以集体活动为主、分散活动为辅,把灵活多样与力求实效统一起来。要在措施安排上,提高代表小组活动的水平和质量,包括准确地确定活动选题、恰当地和少而精地确定活动次数、认真地做好活动准备、切实地掌握真实情况和促进问题解决、紧密保持与本级人大常委会以及与原选区选民的联系、不断地提高制度化和和规范化水平、严格地依法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等。同时,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和引导,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并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此外,特别要注意选好代表小组的组长或者召集人和联络员,并充分发挥好他们各自组织和联络的作用。

6切实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对人大代表的履职监督是代表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人大代表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县乡人大代表有代表的职责,履行好职责是代表应尽的责任。当前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各种监督方法,除了上述讲到向选民述职接受监督外,还有一些地方采取积分制考评方式开展尝试和创新。归结起来,采取积分制要注重设置分值要合理:一些地方将代表遵纪守法、出席法定会议、参加代表活动、代表参加活动、审议发言、提出意见建议方面分别设置一些分值,也选定一些扣分项内容。注重考评结果合理运用,一些地方把积分情况作为评选优秀代表,代表连任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7切实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并将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好,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档案管理机制,也能促进代表的履职能力提升。长期以来,由于县乡人大代表由于兼职的特点,加上档案管理中缺少这方面的要求和范本,对于人大代表的情况仅仅停留在一些个人的基本信息,不少地方对于县乡代表的信息和履职情况没有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导致档案不齐全。同时还存在没有专门档案室、有的没有专门档案柜、有的没有专人管理、有的没有按照档案收集管理要求做好防潮、防火、防蛀、防晒、防丢等防范举措,导致档案收集和管理极不规范。要加强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建设,重点收集好代表的基本信息,代表履职承诺,

代表每次参加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各种会议和活动情况的记录,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相关资料,以及代表履职活动照片、光碟等档案资料。纸质档案归档上,一些地方以代表小组为单位,每个代表小组一个档案盒,盒内每位代表一个案卷,每年进行及时归档成卷,装订成册。做好纸质档案的同时,还要进行档案电子化管理,将已经形成的电子档案,以及没有电子化的纸质档案及时扫描转换,形成文书档案和数字档案两种模式,逐步推进规范管理,推进档案正规化、信息化和管理现代化,以代表履职档案收集管理,适时公开使用,作为促进代表履职提升的契机。

综上所述,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是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要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点和优势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总结代表工作经验,准确把握代表工作规律,不断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县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