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开展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汇编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省、x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按照《转发〈关于印发〈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发改稽察[20xx]x号)要求,认真开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专项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工作负总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机关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把握好政策和工作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新闻媒体公布本地专项工作,设立公众举报电话和网页专栏,广泛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把专项整治同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和第二批教育实路活动对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不及时、不认真,推进不力,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展要问责。

二、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我市组织发改、监察、国土、住建、审计、统计等有关部门,组成4年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对我市项目工程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对20xx年以来本地区财政性工程进行调查摸底、按《“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统计表》各个事项进行查核,形式工作报告上报市政府。到目前为止,我市没有发现有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此处隐藏4165字,下载后查看---

(6)水源井不得用于农业灌溉;

(7)全面检修供水设施设备,保证供水畅通;

(8)加强防冻天气供水工程措施和宣传;

为加强水源地及设施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安全施工和安全运行管理,落实责任措施,强化各部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消除供水工程发生不安全事故,要求管理人员每天进行一次巡查,确保运行安全。同时要求管理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

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履行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做好农村饮用水供水的相关工作。在对供水工程运行状况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要求各村级管护人员做好水源井、管道、水泵、变频、供电等设施设备的防冻处理、安全保温工作;加大对用水户供水安全和入户工程维护等基本常识的宣传和指导,保证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