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及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有关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加强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2年,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树立系统观念,注重统筹协调,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加强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加强培育成果示范推广,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及培育要求
2022年,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分层分类分模块,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重点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提升行动、先锋行动等三大行动,
开展一系列示范培育,推动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进一步打造提升我县农民教育培训的品牌,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带头人,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2022年我县计划培训经营管理型人(原则上每班不超过人),技能服务型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人),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人才需求,立足“乡村振兴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高素质农民”,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营销及农业机械化的普通农户开展专项技术技能培训,突出农业新“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粮食节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培训内容。
(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先锋行动。由自治区组织举办。聚焦综合型、复合型、领军型高素质农民示范培育,着重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农业经理人、农产品网络营销师、乡村企业家人才、高素质女农民、青年致富带头人“希望头雁”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高素质农民,具体培养方案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另行印发。
1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计划。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大学作为培训机构,具体负责2022年培养工作。我县负责遴选名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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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生活班主任做好学员用餐、住宿服务等。
xx2组织开展业余文体活动,制作培训纪念小视频。
xx3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在培训期间过生日学员举办集体生日宴并赠送纪念品。
xx考核
xx1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xx2参照《自治区农业厅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使用高素质农民正式的通知》(新农培领办〔20〕号)要求印制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应反映培训班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课程)、学时数等培训信息,证书编号要与项目年份、项目所在地一致。
xx3评选优秀学员、优秀小组,颁发奖状或证书,以资鼓励。
xx培训总结
xx1课程结束后,应开展学员满意度调查,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启动班级评价程序,组织学员登录云上智农APP账号进行培训评价。
xx2收集学员对培训班的师资、内容、管理、日程、食宿、交通等环节的意见及建议,及时改进调整。
xx3应建立监督渠通,如在培训场所设立意见箱,设立投诉电话等,并公布监督方式,及时处理意见和投诉。
xx4及时挖掘培训亮点、优秀典型,借助多媒体、互联网做好宣传报道。
xx5总结经验做法,归纳出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培育模式,形成文字总结汇报材料。
xx跟踪服务
xx1应通过多种方式,建立跟踪服务的渠道和机制,填写《高素质农民培育跟踪服务记录表》(见附件5)。
xx2应开展培训后的跟踪服务,关注学员的产业发展情况,主动提供交流平台、技术指导、政策推介、资源对接、在线服务等,及时为学员解决与培训内容有关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学员获取农业产业政策支持。
6培训评估与改进
xx评估主体
xx1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验收。
xx2培训组织应开展自我评估。
xx3可邀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评估。
xx评估内容
xx1对培训过程的评估,可从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培训教师、教学方法、培训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开展。
xx2对培训效果的评估,可从培训对象的知识获得程度、对知识的运用程度及通过运用知识面得到的改变情况、培训对象的满意度等方面开展。
xx3填写《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表》(见附件6)。
xx绩效管理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行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下一年度培育任务计划的主要依据。
7培训档案管理
按《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完善档案资料。将培训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进行汇总,分类,储存,形成档案,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存放。档案中各项资料应内容真实,齐全,完整。保存期限应符合或不低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