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感到人大工作要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开展人大工作,就是要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的意愿和行动。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把准人大工作的重点,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这一点至关重要。二是要始终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律性、政策性和程序性,人大常委会是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的。在人大特别是在人大常委会工作,必须善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三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大常委会的权利是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利来自人民,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如果不关注人民群众,不从人民群众的关切出发,是肯定做不好人大工作的,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下面,再谈几点意见:
第一,要加强人大常委会政治建设
******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强调“在领导干部的所有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项根本政治制度,理清人大职能,不加强政治建设是不行的,政治上不强也是不行的。很多同志到了一定年龄转到人大来工作,容易有退居二线的想法,觉得自己不再承担过多具体、重大工作责任,进而产生懈怠思想,对自己的要求不再那么严格,工作状态、精神状态不如以往。我们要看到,大家只是分工不同,并不意味着人大工作不重要、责任不重大。这就需要我们更加注重加强政治建设。在人大机关工作的同志,特别是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必须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政治建设,首要途径是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把握***思想脉搏,领会***最新要求,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二,要科学开展地方立法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86年发布的地方组织法明确“较大的市”具有地方立法权,**
就是其中的一个城市。多年来,**在立法工作上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更好地去解决。
一要注重立“小法”。现在,我国已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但国家层面的立法大部分是“大法”,地方立法需要解决好国家立法不能直接解决的问题。比如,对城市养犬如何管理,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恰恰就是地方立法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现实中,地方立法往往注重立“大法”,过程很长、程序复杂,一年下来只能立几部法,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地方可立法的领域仍有大量的法律空白。比如,对新建小区配建小学、幼儿园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必须这样做,政府要求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下一步,在立法上,要多立“小法”、多立管用的法,确保有关职能部门能有法可依、严格执法。
二要注重立法调研。目前,在立法工作中,立法前的调研不够充分是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立法项目的确定缺乏调研依据,往往都是凭工作印象、凭部门工作诉求来确定,并不能充分反映社会的立法诉求和实际工作的立法需要。所以,加强立法调研很重要。要深入下去,听取基层群众诉求,了解企业诉求,把准社会立法需求,再确定立法项目。
三要形成科学立法机制。法律有两个作用,一是规范,二是促进。目前的立法,总体上是规范的多、促进的少。从**
发展看,特别是面向“十四五”,大量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会不断涌现。如果没有法律去保障、去促进,是很难发展起来的,有可能刚出现就被监管部门扼杀掉了。下一步开展立法,既要考虑规范,也要考虑促进。
四要做好人大立法与行政立法的衔接。一些领域的法律需求很难一下子通过立法来解决,一方面是因为立法能力还有限,另一方面是有些问题还不具备成熟的立法条件。这就需要通过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来解决,试行一段时间后,等条件成熟了再转成地方立法。但现在,往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人大立法和行政立法“两张皮”,没有进行有效衔接。下一步,人大要充分了解政府的立法诉求,加强沟通交流,做好人大立法和行政立法的有效衔接。
五要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总体来看,我市立法工作基础较好、能力较强,但还不能完全适应现实立法的需要。相对而言,我市各方面法律人才还比较欠缺,既懂法律、又了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人才更少。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在加强体制内立法力量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好体制外立法力量,在提出法律诉求、建议立法项目、起草法律条文等整个立法过程中引导高校、相关院所、社会专业人士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进来,确保立法更有质量、更能适应社会需求。
第三,要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
人大监督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近年来也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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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围绕中心确定监督内容。我们每年都要审议人大的立法计划,每五年要审查一次立法规划,同时市委常委会还要研究每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具体内容、具体问题。但现实中,往往容易出现人大监督跟中心工作不完全契合的情况。由于对中心工作把握不准确,对全市大局了解不充分,有时候人大提出来的年度监督重点还不够精准。人大机关要加强对全局性工作的研究,与市委市政府“两办”充分对接,真正把准市委中心工作、发展大局需要,确保真正督到点子上。
二要侧重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之所以这样讲,一是由于目前涉诉涉访案件依然不少,老百姓对“两院”工作意见比较集中,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表现就很突出;二是司法改革后,监督必须跟上来;三是由于人大代表中真正了解“两院”运作的很少,对“两院”工作,很多代表不敢也不会发声,监督还不到位。在这种情况下,人大就要研究如何更有效地加强对“两院”的监督。要通过加强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组织代表中专业人士和非代表的专业人士共同参与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官负责制、检察官负责制等制度规范落实。
三要切实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
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关键是要让代表有更多机会了解“一府两院一委”的工作,解决好信息不对称问题。要探索建立双向约见机制,政府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可以就一些涉及群众面比较广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的实施,约见代表,通报沟通、听取意见;人大代表也可以约见政府领导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表达群众诉求,提出他们的意见。要积极推动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诉求,更好地表达群众意愿。这样,才能更充分地发挥代表作用。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目前。市县两级人大总体上制度比较完善,工作开展比较经常,但乡镇人大还存在机构不够健全、缺乏专职人员、闭会期间基本上没有太多活动等问题。要进一步探索有益经验,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