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690字)

更新时间:2024-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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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是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动员再部署,为做好正风肃纪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利器。通过这次区纪委监委宣讲团的专题宣讲,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以《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下面,结合个人学习和工作实际,简单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体会。

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中央对《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再次修订,既是全面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坚强决心。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全面深入学习掌握《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内容,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将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各个环节中,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和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修订后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肃纪反腐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与时俱进赋予法规制度以生命力,充分彰显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在保持《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本次修订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促进执纪执法相贯通,保持制度连续性,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

一是守纪要拘于小节。此次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新增16条,修改76条内容,全文共3编,11章,158条,在原《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有新增、融合、修改,具有更强的政治性,更加细致,将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地列了出来,因而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了。学习新《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是对所有党员的一次生动的纪律教育,使我们党员的一言一行有章可循有纪可依,也时刻警醒我们党员干部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戒贪止欲、克己奉公;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管好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要培育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让家庭成为拒腐防变、永葆本色的坚强阵地。二是预防要时刻重视。纪律教育是纪律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未病”当作“有病”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是执纪要内含厚爱。“好干部是管出来的”,我们纪检干部在执纪的过程中,始终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防止敷衍塞责、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只有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有效保护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

四是学习要用于实处。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纪律部队”,作为一名纪检干部,一定要用好这一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上当示范、作表率,做《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的虔诚学习者、合格的宣讲者、积极的践行者,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坚决贯彻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在接续奋斗、实践锤炼中担当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