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2篇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xx市纪委、监委创新信访举报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部门作为办案工作头道工序和第一道关口、问题线索“主渠道”、反腐民意“晴雨表”、领导决策“情报部”的重要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强化工作措施,通过信访举报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问题,维护了群众利益,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满意率和信任度不断提升。

一、信访举报工作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提升了信访举报工作质量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找准职责定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分析上体现全面从严。对群众的举报,无论反映职级高低、问题大小,都及时受理、认真登记,切实督办。规范信访举报件办理方式和办理流程,严格把关信访举报件的接收、登记、存储、流转、办理环节,利用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办理,对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贴码编号、分流处理,建立台帐,做到流向清楚;严格审批程序,按照规定报批、处理信访举报件。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泄密和不按规矩办事等情况的发生。加强对转交办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推动转交办件得到及时接收、规范办理。xx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x件。市纪委信访室查办信访案件x件,开展信访谈话x人,办理上报省纪委督办件x件;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x件信访举报件(包括中央、省纪委转办件)进行了督办;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线索x件作重点督办。

(二)助力脱贫攻坚,快查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

制定《xx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提升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效率,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规范办理程序,严格督查督办,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实行归口管理,由市纪委信访室按照工作规程录入系统,建立台账,分流转办,跟踪督查,推进问题快查严处。督促指导办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x件,立案x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x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x人,通报问责x人,行政记过x人。依托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办理群众诉求x件,办结x件,群众满意率x%。

(三)强化信访举报信息分析研判,发挥了领导决策“情报部”作用

深入分析研判,把信访举报基本态势、主要特点和重要动向及时反映出来,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对每件信访举报认真登记、精准统计,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重点做好反映县处级干部重要问题举报件、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举报件登记录入和跟踪督办工作,切实做好信息素材日常积累和定期梳理,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对特定时期或一定时段内反映突出的信访举报进行梳理分析,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党风政风和腐败现象的基本态势、主要特点和变化趋势;加强专题分析,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典型问题进行深度挖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形成分析报告;加强对外宣传,把xx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特点亮点和工作情况进行宣传,突出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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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惠多。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重治标、轻治本。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

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二)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工作。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三)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

"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即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

 

 

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要有新成效。在处理突发性问题上要有新方法,在消化积案上要有新作为,全面提升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