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制度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定、决议、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听取并讨论局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其他需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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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考核工作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向局党组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在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当事人和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局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