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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提高绿色金融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借助高校、研究机构等科研平台,积极开展涉及环境、技术、经济、金融等多个领域的知识技能培训,加快提升绿色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竞争力,为绿色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绿色产品创新发展和绿色金融制度构建完善打好人才基础。
第三,加强顶层设计,提高绿色金融体系与碳中和目标的匹配度。一是鼓励各地区加强对本地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行业的碳减排路线图研究,估算绿色低碳、零碳投资需求,从而构建与中长期绿色低碳投融资需求相适应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以及相关的激励政策、机构设立、组织保障等措施。二是加快制定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绿色金融发展路线图,培育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主体。在绿色金融体系中,碳信用评级、碳审计服务、碳交易法律服务、碳监测及核查等新型中介机构,提供了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交易所需的碳核算、融资担保、法律协助、技术支持等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着眼于规范可持续发展与国际标准化经营,促进国内外金融机构间的交流合作,并积极参与国际绿色投资和绿色治理规则制定。
第四,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气候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一要加强前瞻性的气候相关金融风险基础研究,厘清物理风险、转型风险对经济金融的影响及其机制,评估不同
碳减排、碳中和措施的政策效果,提前做好各种风险应对应急方案。二是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金融监管部门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与互动。搭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有效的跨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降低信息不对称,有效填补监管盲点。建立重大绿色项目全流程跟踪监管制度,提高绿色金融业务的处理效率与准确性,及时防范和化解绿色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