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基本原则,坚持提升网格化管理服务能力与改进工作作风、解决民生诉求、增强干群关系相结合,以事项上报数量、办理质量以及结果反馈、群众满意度为评分基础,确保通过网格化月度工作考核,提高网格化事项办理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考核对象

承办网格化事项的村居、企业和镇直各部门。

三、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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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阵地建设(10分)

主要考核场所配套、设施整合、平台维护、部件应用等方面的情况。

3队伍建设(10分)

主要考核人员配备、责任落实、队伍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五、加减分

(一)加分项目

1本月无12345热线、无群众举报以及无上级各部门反馈线索的月考核得满分。

2在排查中发现涉及安保维稳类、违法建设类、安全生产类、环境保护类等底线工作和重大负面舆情及时上报并能处理化解的每有一件加5分。

(二)减分项目

对存在漏报、瞒报、错报、迟报等重要信息,而被群众举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举报及上级部门反馈线索的,每有一件次减10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免除现有职务,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组织实施

 

 

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考核由镇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七、结果运用

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全镇村级月度工作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与工资待遇、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等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