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5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党代会和xx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现就召开xx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任务部署中去,为致力打造“五个xx”、奋力建设“五个强市”,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xx新实践贡献力量。

二、方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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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基层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基层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党委将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联系点工作,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工作中要认真组织实施、直接具体指导,派人列席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对党员流动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得照搬照套制定工作方案,不得简单片面地追求参会率、测评票数等,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

迹管理”。市委组织部将对全市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各基层党委于2023年xx月xx日前将xx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有关表格材料(附件3、4、5、6)报党建办xx办公室。邮箱:xx.com,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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