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水库水质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5 来源:网友投稿

(二)全乡山塘全面退出承包合同,禁止使用有机肥、无机肥和其他生物复合肥等污染水质的饲料进行养殖,实行“健康养殖”,确保水质达到灌溉用水标准。

(三)全乡中小型水库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列入饮用水水源的水库水质达到Ⅱ类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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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退出承包后,全部实行“人放天养”。建立水库“人放天养”审批监管程序,重新发放《水库养殖证》。投放鱼种、数量需经县渔政和水利部门核准后投放,控制养殖密度,确保生态化养殖。各村、组及相关单位要做好水库退养后的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做到“两个结合”:一是水库退养要与培育有机鱼品牌相结合,做大做强;二是水库退养要与农家乐、生态旅游休闲开发等相结合,引导承包户产业转型。【更多免费素材,QQ:: 】

(二)建立水质档案,加强抽查监管。

县水库水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小(二)型以上水库建立水质定期检测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对水质不合格或不稳定的水库要求各村、组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治理措施,确保水质合格。乡及相关单位要固定名以上水质巡检员,配备便携式水质检测设备,定期开展水质巡检。

(三)推行层级管理,压实监管责任。

各级要对已经退出承包养殖的水库与山塘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退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配备水库管理员,优先录用贫困户担任,管理员工资由乡及相关单位统筹支付。要充分发挥水库管理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要压实监管责任,层层签定责任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监督举报,切实防止水库与山塘承包养殖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