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查、改、治、建”一体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法治自觉,推动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常态化,坚决整改执法司法和纪律作风突出问题,努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顽瘴痼疾问题常态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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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见人见事查问题,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到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全过程。精准把握整改要求,找准病灶、深挖根源、靶向发力,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坚持全员参与、不留盲区,做到每位司法行政干警全覆盖参加。坚持治建并举、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管人管案管事制度机制,实现长效常治。
(三)坚持开门整治。
通过司法行政干警进网格、进企业,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到其他政法单位上门征求意见,走访“两代表一委员”、特约监督员,召开律师座谈会,设立举报信箱等途径,主动征求群众对顽瘴痼疾排查整治的意见建议,倾听群众对排查整治常态化的感受,真正让群众参与到排查整治工作中来。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四)狠抓工作落实。
把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常态化作为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的重要方面,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实行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整改,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完成。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及时表扬鼓励;对落实不力、问题多发的,及时约谈通报;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