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质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5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奋勇争先、力争上游”的总要求和省司法厅第二个“五年三步走”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关于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的工作部署,促进司法行政系统更加优质高效运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局党组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质效提升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法治思想,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效提升年”为抓手,以提能力、补短板、优质效为路径,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为建设成都都市圈现代化产业新城和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示范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质效提升年”活动,实现各业务版块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突破,创出-个省级优势品牌,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一方阵”的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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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一批反面问题。针对工作推进进度滞后、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等影响工作质效的问题,实行月记录、季通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县(区)司法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质效提升年”工作协调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对各阶段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县(区)司法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把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工作统筹,强化督办考核。坚持以活动促工作、以工作促活动,把质效提升年活动与巩固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学习研讨的成果推动工作开展,以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检验“质效提升年”活动实效。将质效提升年工作列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评优推先的重要内容,根据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评估考核结果进行正向激励、负面约束。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和激励支持,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批评并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大对“质效提升年”活动部署要求、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信息收集,组织撰写一批质量高、有见地的对标对表、提升质效的经验做法材料,做到向上级推送一批、向内部公开一批、向社会宣传一批;充分运用报刊等传统媒体和QQ: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广泛报道,向社会各界展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时代风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