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6 来源:网友投稿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着力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多头执法、随意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杜绝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频繁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为市场主体干事创业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制度

(一)建立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权责清单,建立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逐条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执法主体、承办机构、执法依据等要素,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建立涉企两轻一免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xx》要求,建立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对符合清单情形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的,要积极适用两轻一免规定,做到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无过错不罚

(三)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年要编制本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按照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群众举报、受害人投诉、媒体曝光等临时性查办案件,纳入临时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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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保障

(十六)畅通违法执法行为投诉渠道。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优化投诉邮箱、投诉电话等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接受和处理各类违法执法问题线索。要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作用,为企业反映诉求、寻求帮助、依法维权、

信访举报等开通绿色通道。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在复议办案中发现执法部门损害人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法纠错并及时反馈。

(十七)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围绕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大力整治重点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委,对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靠社会监督力量,延伸监督触角,形成执法监督合力。

(十八)加强考核问效及宣传引导。要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跟踪落实,将涉企行政执法纳入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考评。加大涉企行政执法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大负面典型常态化曝光力度,营造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