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高位推动,做好顶层设计。市委主要领导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市委书记专题听取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汇报10余次,多次就改革工作做出指示批示;先后召开2次编委会、1次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推进会,协调推进改革任务,了解改革推进情况。通过统筹协调,有序完成了改革方案制定、机构编制优化整合、领导班子调整组建、机构挂牌运行、“三定”规定印发、涉改人员转隶、固定资产划转等任务。改革后,全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功能定位更加精准、职能配置更加优化,改革预期效果得以充分发挥。
(二)坚持提前谋划,摸清改革底数。市委编办坚持调查在前,谋划在前,深入涉改单位,对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运行、编制、实有人员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基础台账,全面摸清改革“底数”。同时多次到兄弟市委编办交流学习,借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做法,进一步拓宽思路、取长补短。在充分掌握部门职责任务和履职情况的基础上,模拟测算改革后的机构编制规模,经反复与部门商谈、沟通,达成共识,初步形成全市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实施方案。
(三)坚持压实责任,推动落地落实。明确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编办及时回应改革中的问题和诉求,做好政策解答等相关工作;组织部深入研究涉改单位党组织和科级领导干部的调整工作,确保队伍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间断;人社局做好人员转隶、岗位设置等工作,确保涉改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待遇不降低;财政局做好财政支持保障,同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好涉改单位资产划转、移交和登记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编办、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及各专项改革牵头部门、涉改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当中的问题,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二、做到“四个突出”,确保改革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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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是解决事业单位长期积累的体制机制问题的一次宝贵契机,我市抓住机遇,把改革作为提升事业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发展动力活力的重要切入点、着力点。工作中,准确把握省委、市委确定的改革方向、改革原则、改革标准,既对标对表、做好“规定动作”,又立足我市发展需求重点,聚焦实施“十大战略”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生等,使事业单位发展与现代化建设大局更相适应。在改革中从大局出发,结合工业是立市之本、招商引资是兴市之需、信访稳定和应急管理是发展的基本保障等,在坚持改革“精简”主旋律前提下,加强这些领域机构编制资源配备,统筹设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招商服务中心、人民信访接待中心,整合设置防灾减灾中心,突出以改促建,突出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体制机制的保障作用,以改革创新激发新动能厚植新优势,真正实现重塑事业单位职能体系的预定目标。
三、做到“三个持续”,保障改革稳定
(一)持续用好政策,营造良好氛围。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全程,切实把改革意图和改革部署传达好、学习好,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改革、自觉服从改革、积极支持改革、主动参与改革。在改革中细化政策落实,把人员编制管理、财政支持、社保衔接等方面的政策具体到人头,落实好过渡期相关政策,切实保障好涉改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同时做好风险矛盾研判,对于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苗头性隐患性问题,想在前、做在前,早研究、早防范、早处置,把工作做深做细,避免形成不稳定因素。
(二)持续强化督导,严明改革纪律。实行全程跟踪督导,严把任务关,抓好业务辅导和工作指导。认真比照老“三定”、上级部门新“三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确保职责“不漏、不超、不重、不混”。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禁借改革之名隐瞒、侵占、挪用资金和虚列支出;严禁利用各种形式、手段侵占国有资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禁迟滞拖延,严禁搞变通。严格做好档案管理和移交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同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对改革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严肃的监督执纪问责为改革保驾护航。
(三)持续总结整改,巩固改革成果。在各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分组分批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实地核查。一是查阅内业档案、机构挂牌、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改革要求,发现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确保“物理反应”的效能有效发挥。二是与各部门负责人座谈,详细了解改革任务落实、单位履职和职责分工等情况,面对面宣讲改革政策、凝聚思想共识,并就改革后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确保“化学变化”充分实现,以优化协同高效的体制机制促进各项事业提档升级,切实把改革成果转化为发展红利和治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