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深刻领会百年来党的纪律建设的成就和经验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明确指出:“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以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推动准确定性量纪执法。”中国GCD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坚定的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要求。党的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纪律教育是纪律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党在1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高度重视纪律教育,并通过多次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可靠保证”。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内纪律教育的重要地位更为凸显,纪律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不断走向深入,在彰显中国GCD理论创新非凡特质的同时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

一、党内开展纪律教育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主义建党思想内容丰富,加强纪律建设是马克思、恩格斯建设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无产阶级政党建立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纪律规范。世界无产阶级政党的第一部章程《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明确规定了盟员的条件:不得参加任何反共主义的(政治的或民族的)团队并且必须把参加某团队的情况报告有关的领导机关;服从同盟的一切决议;保守同盟的一切机密。8通过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总结,马克思、恩格斯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党的纪律和党的事业联系更加密切,并强调:“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

列宁结合俄国社会主义具体实践,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阐述。列宁提出,在社会历史的发展阶段上有着三种基本纪律形态:奴隶制度的纪律是棍棒的纪律;资本主义的纪律是饥饿的纪律;社会主义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一切新的社会秩序,从破坏旧制度到创造新制度,“都要求人与人之间的新关系、新纪律,任何社会制度都规定了它的纪律”。社会主义的纪律与一切剥削阶级的纪律有着原则上的区别,这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性决定的,此时的“纪律之所以能是自觉的,是因为劳动人民摆脱了剥削,掌握了生产资料,成为国家的主人”,“把全体被剥削劳动群众以及小资产阶级的所有阶层引上新的经济建设的道路,引上建立新的社会联系、新的劳动纪律、新的劳动组织的道路”。列宁强调,“布尔什维克取得成功的一个主要条件是它有着极严格的真正铁的纪律,得到整个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无产阶级实现无条件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同样,没有纪律作为保证,党的长期执政也无从谈起,“我们不仅支持不了两年多,甚至连两个月也支持不了”。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坚持铁的纪律,才能获得革命的胜利,才能巩固好无产阶级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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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党内纪律教育,是淬炼党的自我革命意识的重要路径。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作为世界第一大党,没有什么外力能够打倒我们,能够打倒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只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出问题,社会主义国家就出不了大问题,我们就能够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给出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即“自我革命”:“自我革命精神是党永葆青春活力的强大支撑。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是天生的,而是在不断自我革命中淬炼而成的。”党内纪律教育破除了党内的骄傲自满情绪和贪图享受、腐化堕落现象,维护了党组织的权威和形象。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的六次集中学习教育和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每一次学习教育都是党的自我革命的生动实践。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党内纪律教育,在彰显党的理论创新特质的同时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就强调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两者都不可少。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将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从“共和国第一反腐大案”拉开执政党纪律教育的大幕,到1955年3月党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再到改革开放以后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纪律教育力度持续加大。2015年以来,党中央先后三次对《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修订,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把党章党规中的纪律要求具体化,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历史经验充分证明,只有坚持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管党治党才能取得实效。铁的纪律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核心优势所在,以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作出的最好注脚。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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