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总结报告

更新时间:2023-06 来源:网友投稿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刻理解把握“社会救助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的重要内涵,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用心用情有力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织牢最低生活保障最后一道防线。

一、坚持精准救助,牢牢守住返贫底线

一是常态化开展摸底排查。通过信息比对、走访摸排等方式,持续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递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群体的动态监测,全面收集、摸排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情况,建立预警监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二是进一步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对摸排发现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已纳入低保,但返贫风险较高的,根据家庭情况适度提高保障标准;对“重点人群”扣减必要的就业产业成本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个月渐退期;对因遭遇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家庭变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其他救助政策不能解决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三是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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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县乡村三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开展监测对象享受民政社会救助政策比对,将比对情况及时反馈乡镇,通过走访排查,细化救助措施,综合运用各部门现有救助政策,解决实际困难。今年以来,累计发放救助补助资金万元,惠及群众万余人,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风险”底线。

二、坚持及时救助,综合改革全面推进

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全面下放所有乡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备用金审核确认权限。一是简化办理流程。通过“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全流程网上办理低保和特困供养的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对申请对象纳入救助无异议的不再开展民主评议,取消审核阶段公示;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再完善手续。二是实行先行救助。对低保边缘家庭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可能造成因病因残返贫的脱贫人口按政策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增强抗击贫困的能力;对急难型救助家庭,乡镇(街道)利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先行救助、再完善手续,救助更加高效。三是开展异地救助。非居住地户籍的居民,在实际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含一年),有固定住所且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救助。临时救助不受户籍限制实行全国通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行省内通办。

三、坚持多措并举,救助制度不断完善

一是强化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