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座谈会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深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契机,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加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明确目标,强化监管,切实提升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把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职责,把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全面推进消费维权效能建设,在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方面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
一是坚持监管执法与消费维权统筹兼顾。积极促进消费维权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各级工商部门既注重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履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职责,又注重解决好消费者诉求,引导科学消费,以监管促维权,以维权强监管。实现了两手抓、两促进。二是坚持重点监测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监管执法效能稳步提升。各级工商部门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强化质量监测,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不断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商品市场消费安全。三是坚持日常监管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并重,消费维权标本兼治成效显著。各级工商部门坚持严格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日常监管执法行为,并在注重治标的同时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坚持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融为一体的行政执法体系,基本实现了消费维权便捷高效。各级工商部门积极推动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一会两站”和“五进”“三位一体”共同发展,信息化网络体系覆盖城乡,大量的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为服务创新社会管理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消费维权工作与广大消费者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当前,诚信缺失、消费欺诈、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重点领域的消费申诉量仍然居高不下。同时,市场监管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机遇、乘势而为,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作出新的贡献。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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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各个部门要将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作为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机构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步骤、分阶段地组织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要明确考核目标,建立工作责任制,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落实到位。要加大对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消费维权、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涉及面广,工商部门内部涉及市场、竞争、商标、广告监管等机构的职责,外部主要涉及质监、商务、工信等部门。各级工商部门的消保机构、工作机构要加强与工商部门有关内设机构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工商部门特别是省级工商局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人基层一线,加强现场指导,针对监管执法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加以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社会宣传,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级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与主流媒体和总局“两报一刊”的合作,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宣传报道。要注重正面宣传监管执法工作的新措施、新成果,宣传消费维权的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使之成为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要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共同防范消费维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周年,各地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全面展示工商部门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
同志们,我们要强化监管,扎实工作,切实提升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