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党课ppt课件7300字

更新时间:2023-08 来源:网友投稿

组织生活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基本方式。总书记高度重视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参加支部生活是GCD员应尽的义务。《中国GCD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定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对其频次、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取得实效。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三会一课”作为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党支部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党员参与党内生活、接受党内教育的基本保障,在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在严格党内生活制度方面,一个是坚持,一个是加强,一个是创新。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三会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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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女党员在产假期间,休完国家劳动保障制度规定的产假之后,应按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病、因事可以请假。

(5)党员所到新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或挂靠在其他单位党组织的党员,要通过书面、口头汇报等形式,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并尽可能地参加原单位或挂靠单位党的组织生活。

(6)农村党员经过合法手续与城镇非农业人员结婚,但未能取得城镇户口,如其长住城镇,则应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到城镇,参加当地的组织生活;如仍在农村居住,则应继续参加本村党的组织生活。

(7)党员担任外商代理人后,应保留党籍,停止组织生活,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停止组织生活期间不再交纳党费,不阅读党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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