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更新时间:2023-08 来源:网友投稿

水环境质量:根据生态环境部采测分离监测显示,今年1-5月份,黄湖国控断面均值为Ⅲ类水,大官湖、龙感湖国控断面均值为Ⅳ类水,其中总磷均值分别为0.0454、0.0508、0.0886mg/L,较去年均有所上升。根据市生态监测中心公布的地表水省控断面数据显示,我县钓鱼台、二郎河入湖口、凉亭河入湖口断面水质总体稳定且良好,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筹开展“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主动战。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包保机制,坚持一线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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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入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紧盯重点问题,细化任务举措。进一步理清思路,对照“一企一策”明确细化措施,倒排整改时限,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扎扎实实落实好各阶段任务,分阶段对账销号。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调度。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扎实开展好常态化“全面查、回头看、彻底改”工作。定期督查指导重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综合采取通报、约谈、考核、问责等方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把验收销号关,提升整改质量。严格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程序,加强现场核查、资料审核、质量监测、销号备案管理,同时聚焦“长久立”,指导完善属地、问题企业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不反弹、不回潮。

(五)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成《XX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3-2030年)》修编,提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论证。结合乡村生态振兴,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接续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六)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等四项重点工作。加强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工作任务调度,督促各有关单位、乡镇完成11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8个农村环境整治、7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和2

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收集任务验收资料,做好省、市分级验收准备工作。

(七)高标准推进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建设。继续指导趾凤乡和许岭镇雨岭村完成2022年度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市级验收,推进北浴乡滑石村和九姑乡新安村2023年度试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