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着力消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为深入了解县级纪委监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惩治“蝇贪”工作的有关情况,*以举办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培训班为契机,通过组织参训学员座谈、个别访谈、分析研究学员提交的专门材料等方式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惩治群众身边“蝇贪”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部分县级纪委监委惩治“蝇贪”工作的探索实践
调研了解到,今年以来,县级纪委监委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直接关系民生福祉的行业领域,聚焦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深化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惩治“蝇贪”促进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明晰权力清单,厘清权力边界。部分县级纪委监委通过逐一明确基层小微权力事项,厘清了权力边界,细化了运行流程,保证了权力的公开运行。*区纪委监委围绕惠民政策资金、财务管理、非生产性开支、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三资”管理等问题,建立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服务规范“三张清单”,推行提议、审查、讨论确定、公开、质询答复、建档“六步工作法”,通过会议公开、入户公开、媒体公开等多种渠道,为干部行使管事、管物、管钱的权力贴上“说明书”,为群众办事提供“明白卡”。*县纪委监委围绕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宅基地审批、农村危房改造、低保五保申办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27项事项,厘清村级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建立手机AAA群、使用公示栏、印发“明白纸”等方式向群众公示公开。*县纪委监委为村(社区)干部量身订制“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履行职责清单和负面清单,既规范了小微权力运行,也为全面监督村(社区)干部履职用权提供了有力抓手。
(二)建立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篱笆。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调研了解到,县级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共性问题,能够及时找准症结、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县纪委监委督促各行政村制定《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行集“三资”全面监管、审批监督、信息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责任运行机制,实现资金入账管理、资产台账管理、资源透明流转。*市纪委监委制定并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运行监督办法(试行)》等制度机制40余项,初步达到了“强内控、堵漏洞、防风险”的效果。*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局等成员单位对“三资”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制定并完善村财务预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债券债务管理制度等20余项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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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决压实责任,从严问责追责。持续加大对“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倒逼相关责任人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一是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巩固完善党委牵头抓总、纪律监督督促、部门具体落实、镇村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强化上级监督,围绕推进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对下监督机制,优化上级党委、纪委和主管部门的监督路径,切实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持续加大问责力度,进一步督促乡镇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支持乡镇纪委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倒逼责任落实。
(二)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机制是监督行权的“生命线”,是规范、高效、有效监督的基础。一是扎牢制度“笼子”,在事务公开、流程监管方面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堵住管理漏洞,保障权力健康运行,同时还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资金审批、管理、监督等工作流程。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公示制度、农村“三资”管理等工作机制和专项行动,围绕“确权、限权、晒权”,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加强基层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明确运行流程。三是健全完善“一把手”末位表态、重大事项票决、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形成权力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同时探索制度评估机制,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评估,不断修改完善,让制度“活起来”。
(三)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精准把握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群众身边的“蝇贪”问题,找准切入点、突破口,深入实际开展专项治理。一是持续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环境保护、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等群众关心的领域,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从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慢性病卡办理、村集体资金管理等入手,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三是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黑恶势力“保护伞”、政策落实“绊脚石”,严查快办一批“口碑差、民愤大、反映多”的顶风违纪案件,严肃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四)创新监督方式,凝聚监督合力。坚持监督下沉落地,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一是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监信协同”“监审联动”“监警联动”等制度机制,强化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力量的协同协调,压实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构建上下联动、横向联通的监督格局,推动及时发现、有效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廉情监督员“哨站”作用,巩固提升片区协作、“室组地”协作、交叉监督、提级监督等做法,形成监督合力。三是统筹用好检举举报、问题线索管理、党风政风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数据管理等大数据平台,推进不同监督系统和平台的数据交换,促进各类监督协调协同、贯通融合。
(五)夯实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高低是决定惩治“蝇贪”是否有效的关键。一是在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方面持续发力,通过片区一体化管理,有计划地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跟班交流锻炼,参与重要执纪审查工作,实战历练外围取证、审查谈话、笔录制作等业务能力。二是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技能的培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纪法水平和调研能力。围绕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和监督工作业务培训,提升村监委会主动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让“最后一公里”末梢神经的监督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