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报告

更新时间:2023-09 来源:网友投稿

一、xx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

xx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始于20xx年xx月,经过十几年的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格局,社区矫正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下辖的xx县、xx县、xx县、xx县社区矫正中心被xx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

xx市既是xx省的人口大市,也是监管社区矫正对象人员最多的市,多年来,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基本保持在xxxx人左右,最多时达到xxxx余人。截至20xx年x月底,xx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xxxx人,解矫xxxxx人。目前在矫xxxx人,其中,缓刑xxxx人,占xx.xx%;假释xx人,占x.xx%;管制xx人,占x.xx%;暂予监外执行xx人,占x.xx%。在这些社区矫正对象中,属于重点管理的xxx人,占xx.xx%;普通管理的xxxx人,占xx.xx%。由此可以看出,xx市社区矫正对象的构成总体上和全国的情况一样,缓刑犯占有绝对多数。

20xx年x月x日,《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xx市司法局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按照《社区矫正法》的要求,成立了各级社区矫正机构。20xx年x月,xx市率先在全省成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随后,各县市区、各乡镇先后成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和办公室,实现了社区矫正委员会各级政府部门全覆盖。二是按照xx省司法厅“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一局一中心”的规划部署,在xx市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局,在xx区、xx区、桐柏县、xx县、xx县等x个县区设立社区矫正局,x个县区设立了社区矫正中心,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修订、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xxxx年以来,该市司法局结合《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原来制定的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查,对于不符合立法精神的内容进行了修订;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的新目标、新特征、新要求,及时出台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奖惩办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规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权责清单》等。同时,他们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和整合作用,先后与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社区矫正衔接配合工作的通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规定》《xx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四是积极探索队建制“十个统一”管理模式。xx市司法局面对xx市地域广阔,山区面积大,司法所人员少、力量弱、任务重的特点,及时调整委托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工作的模式,在部分县区整合优势力量,成立执法中队,把县区划分成相应的区域,不同的执法中队负责相应区域的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具有专职化、专责化和专业化的队建制“十个统一”管理新模式。“十个统一”是指: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在社区矫正执行活动中统一宣告、统一报到、统一请销假、统一走访、统一监控、统一教育矫正、统一分级管理、统一警告提醒、统一收监取证、统一档案管理等制度。

二、xx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突出特色

---此处隐藏7088字,下载后查看---

xx市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些是共性的,有些是个性的,因此,需要针对不同问题的性质,施以不同的对策加以解决。

(一)针对特殊的社区矫正对象加大管理和教育帮扶的力度。特殊的社区矫正对象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确是重点监控的危险成员。仔细研究就会发现,在特殊社区矫正对象中,因存在的问题不同,他们也存在很大的差别,可以采取相应的对策予以化解。对于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大多都身患重病而保外就医,除了严加监控之外,可帮助其联系相关的专科医院或者专家,使其疾病得到有效治疗,达到感化教育的目的;对于涉邪教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对于邪教本质的认知教育上;对于涉传销社区矫正对象,应深度分析传销的内在机理,使其领悟传销骗人的实质,放弃一夜暴富的错误想法,让其明白只有辛勤的劳动才是人生正途;对于涉毒社区矫正对象,重点在于控制其接触以前的涉毒人员,使其没有复吸的环境和空间,同时培育其远离毒品、不被毒品诱惑的意志;对于涉访涉诉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教育中可聘请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学教授等法律专业人士,对涉访涉诉的事项进行分析讲解,厘清涉访涉诉事项的是非曲直,达到息诉息访的目的;对于患有艾滋病的社区矫正对象,重在进行艾滋病相关知识的教育和生命教育,并帮助其积极配合治疗,重新燃起生的希望,树立生活的信心。只有这样,才会增强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效果。

(二)加大社会力量的培育力度,开放社区矫正服务市场。面对xx市社会专业组织数量少、发育不成熟的情况,应采取的措施包括:一是充分发挥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和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的有利条件,引导社会专业组织提升矫正教育和社会帮扶的质量;二是帮助社会组织开发社区矫正服务资源或者矫正项目,为社会组织提供智识支撑;三是开放社区矫正服务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引入具有实力的社会专业组织,选择优质的社区矫正服务和社区矫正服务项目。只有这样,xx市的社会力量才会逐步壮大,为社区矫正工作拓展更为广阔的空间。

(三)拓展经费保障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基于xx市经济发展的现有水平,短时间内很难大幅度提升社区矫正的相关经费。在政府经费保障有限的情况下,只有拓展社会融资的途径。一是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对于社会文明建设、法治建设,以及社会安全与秩序的意义,让社会公众广泛介入社会工作,培育一批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社会志愿者,定期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服务,从而减少社区矫正的经费投入。二是拓宽社会捐助渠道,建立社区矫正基金组织,广泛接纳社会捐助。三是政府与有实力的社会企业合作,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这样既减少了政府投资,也使社会企业从中受益,获得双赢的效果。

(四)内部挖潜,外部吸纳,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在xx市司法行政工作中,社区矫正对象多,分布面积广,监督管理和矫正教育的难度大,具有公职身份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明显不足。在这样的情况下,增加编制和扩充人员是不现实的。所以,只有一方面从内部现有人员中挖潜,削减内部其他部门的人员规模,扩充到社区矫正机构;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从外部吸纳扩充社会工作者,缓解人员不足的紧张状态,从而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