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联防联治问题与对策

更新时间:2023-10 来源:网友投稿

家庭矛盾纠纷主要有:一是夫妻关系不和谐而导致的离婚纠纷;二是婆媳观念不同而导致的婆媳纠纷;三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扶)养纠纷。家庭矛盾纠纷破坏了家庭的伦理道德,使得家暴、虐待儿童和老人现象时有发生。邻里纠纷主要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甚至互殴等。长此以往,这些矛盾纠纷不仅会给各方家庭带来诸多困扰,而且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2.经济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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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考评机制,将联防联治纳入绩效考评考评机制可以推动各地区基层组织间不断竞争,一方面,其有助于激励基层干部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另一方面,联防联治在解决矛盾纠纷、提高治理效率、节省区域资源等方面显示出了制度优势,将联防联治纳入绩效考评,制定考核标准,根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具体指标制定考核方案,可以确保各基层主体工作竞争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四)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实现联防联治终极目标

1.强化党建,引领联防联治长效机制

要加强党组织建设。联防联治工作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纪律建设,紧扣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明确自身职责,确保联防联治工作能够有序且规范的开展。要注重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党委关于推进联防联治、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指示和文件,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联防联治全过程中。紧扣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聚力解决群众在联防联治中遇到的问题,保障群众利益,增加群众对党组织的信任。加强联防联治的监督和检查,落实各级党委抓联防联治的责任制,全面加强联防联治的内部监督机制,提高联防联治的工作质量和效益。

2.加强村民自治,促进联防联治落到实处自治强调充分发挥人民主体作用,重视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加强村民自治,需要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厘清政府的管理权与群众的自治权,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由村民依法自治,激发社会治理活力。增强村民自治意愿,不断鼓励村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并提升自我管理能力,让村民从被动的接受管理,逐渐转变为主观上愿意参与基层管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对村民自治、联防联治等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村民自治意识和联防联治意愿,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村内安保,防范和打击盗窃、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村民开展自治活动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