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树立某某部门良好形象,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定如下: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局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服从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好所分担的工作任务,不得拖拉推诿、敷衍塞责和相互掣肘,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格考勤制度,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勤,因事(病)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不准无故擅离岗位或工作时间办私事,值班期间不准脱岗;履行长期病假手续的,按照《关于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并于每年年初持最新病历和诊断证明到单位报到;带薪年休假相关事宜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9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遵守办公纪律,工作时间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利用办公电脑上网炒股、购物、聊天、玩游戏、看电影、浏览无关网站等,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及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工作日午间严禁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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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的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局实际,系统工作人员由局党组统一调配使用,各科(室)、局属单位不得未经组织审批,擅自从外单位或下属单位借用人员。
2、借用人员审批程序。借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借出单位同意,由局人事科提出审核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3、借用期间,借用人员身份、编制和原单位职务不变。
六、人员流动和新进人员涉及职务、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