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一种计划性公文,主要用于对比较复杂的工作作出便面的部署,因而也可以说是较为繁复的计划之一。
方案根据其内容和性质,可以分为不同种类,如用于工作的“工作方案”,用于会议的“会议方案”;带有综合性的“总体方案”和专就某项工作而订的“单项方案”。不论属哪种方案,结构和写法基本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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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写法应由召开单位、事由(会议名称)和文种类别(方案)“三要素”组成。个别情况有省略会议召开机关(发文机关)的。
(2)正文
通常由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构成。在开关之前,有的要写明方案的送达机关。属于要送上级机关批示的,就写送达上级机关名称,属于要下级知晓的、发给与会机关或个人的,则写下级机关名称。开头部分应写明制文(开会)的原由、单位、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会期等,大致相当于一般专题方案中“指导方针”、“总体设想”部分。会议方案的主体部分,要写出会议的宗旨、规模、议程、做法和准备情况,相当一般方案中“主要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三项。结尾语部分的写作,要根据会议方案的性质而定,属下级机关请示上级机关的,可写上类似请示报告结尾的用语。如:“以上方案,当否,请批示”。
(3)签署发文机关、日期
属上级机关的“指导性”方案,多将日期标示在标题下,发文机关在标题中标明,不另外落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