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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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会议纪要应编号、及时、规范,按分级管理要求分发、存档、上报(条件许可可通过电子邮件传递)。

第四条 与会者到会必须有准备,发言坦诚、有序、严肃、精炼。

第五条 与会者必须对会议内容贯彻执行,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六条 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迟到每次50元,无故缺席每次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