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查责任追究问题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更新时间:2023-08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3个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追责问责情况通报》文件精神和市委关于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关要求,按照区委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查责任追究问题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安排,我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A总书记生态文明重要论述和党的XX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对照“政治站位不高、政绩观错位、监管不力、工作作风不实”四个重点方面,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结合典型事例进行深刻剖析,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A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方面。在学思视野上还存在盲区,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不足。平日对XX

领域相关知识法规关注学习的多,对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政策规章学习较少。比如,对新《环境保护法》及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相关规定和要求学习较少,导致包联乡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自己提出的指导意见缺乏深度和精度。

  (二)法治观念淡薄,纵容默许违规违法行为方面。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来谋划推动政法工作还不够细致,对行业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监督还不够有力。比如,作为区委副书记,日常关注更多的是自己分管的XX领域工作,没有很好地站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来统筹XX机关“监督”和“协助”两项职责。

  (三)政绩观有偏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方面。对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大的民生认识不到位,对A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还存在学用结合不够紧、学用转化不够快的问题。比如,在指导包联乡镇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水污染防治、建筑生活垃圾倾倒、矿坑生态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等工作时,通过生态文明理论指导具体实践工作从而改善人居环境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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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按时参加区委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和网络学习的同时,每月自学不少于4次,把学习实践成果体现到调查研究、整改落实各方面,真正达到学思结合、学用结合、学做结合。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完善XX机关与行政执法单位协同配合的综合执法机制,切实形成严惩重罚的执法合力。加强政法机关监督职能的运用,强化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行政贯彻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用法治方式推动环保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时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使决策部署、发展思路、工作重点符合人民意愿和时代要求。严格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开展“转作风、走基层”活动要求,坚持经常深入包联乡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调查研究,解决好人民群众突出反映的困难诉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在艰苦中奋斗、在砥砺中实干的理念,带头增强知责、明责、担责、履责能动性,常态化用好调查研究,分析找准米东在党的建设、政治生态、干部作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特点和问题,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多思考、多向区委建言献策,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以上是我的检视分析和整改措施,请同志们提出批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