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07 来源:网友投稿

一、宣传范围

x教育、教学、管理涉及到的各类新闻信息(文字、图片)。

二、工作要求

1、x宣传工作由党总支宣传委员统筹,各党支部、各教研室和各办公室应指定一名信息员,兼职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兼职信息员撰写文字通讯(原则上配发照片)每月不少于1条,全年不少于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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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宣传报道突出的个人和教研室、党支部,可经x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在各项评优评先中作为优先条件考虑。

2、凡有经费支持的各项重大活动或项目,必须在经费预算中涵盖宣传稿费。

3、无经费支持的稿件,按照x网站30元/篇,x内网50元/篇,外网100元/篇的标准,在年底绩效考核中给与奖励,同一篇稿件,内网外网不重复计算。

4、凡审稿时稿件修改过半,原作者和改稿人可同时署名,审稿人给与一定的经费支持。

七、本办法经20xx年x月x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x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