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十五五”时期发展的宏伟蓝图,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特别是对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作风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近期,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特别是结合《总书记谈治国理政》等权威著作中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优良作风是我们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成就伟业的重要法宝,也是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服务国家战略的根本保障。我们必须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强大动力,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和恒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过硬作风保障公司改革发展行稳致远,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国企新担当新作为。下面,结合公司实际,我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学细悟“政治味”,在把握精神要义中校准作风坐标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作风建设置于“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的战略高度进行部署,强调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这为我们国有企业在新征程上加强作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战略上抓,深刻把握新时代作风建设的内涵要求。
一是深刻领悟作风建设的政治属性。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政治问题。全会精神深刻揭示,作风优良是党的政治优势,作风涣散则是政治隐患。作为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我们的作风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必须深刻认识到,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在公司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的政治保证。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把改进作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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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专责,协助党委抓好作风建设和纪律执行。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将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公司治理、嵌入业务流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要将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
二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整合监督力量,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法律合规监督、职工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监督网络。要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和处置反映作风问题的线索。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从源头上防治作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优化教育引导机制。要坚持不懈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将党纪学习教育、廉洁文化建设与作风建设紧密结合。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培训、警示教育、廉洁谈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要深入挖掘和宣传公司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用榜样的力量激励人、鼓舞人。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四是强化制度执行机制。要对公司现有关于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进行系统梳理、评估和完善,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加大制度宣贯力度,让广大干部职工知晓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要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让我们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持续深化公司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企风民风向上向善,为奋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作风保障!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