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以及XX市安委办、市国资委有关通知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从严从实、科学精准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不断深化活动内容,强化红线意识,增强担当精神,把“安全生产月”作为严格管理、压实责任、推动隐患问题整改的工作落实月,作为增强安全意识、传播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技能的安全科普月,努力形成责任共担、环境共建、成果共享的安全生产格局,为金雁工业集团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xx
常务副主任:xx
副主任xx
成员:xx
日常工作由集团公司安委办负责监督检查,各下属单位应设“活动”指导小组并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一个月
四、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五、参加人员
全体干部职工
六、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全司上下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教育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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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宣传咨询日”和“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等活动,积极参与“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知识竞赛,引导员工学习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3.组织员工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结合生产领域特点规律,集团公司安委办遴选一批针对性强的安全警示、科普教育片等安全文化精品轮流在各单位进行播放宣传;有条件的单位可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汇智聚力助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车间、进班组工作,通过“班前会”、“案例分析会”等形式观看和讲解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升职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切实把演练工作摆在抓安全生产月的突出位置。各单位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风险隐患,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演练活动,特别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处置演练;各单位针对自身经营业务和工作场所的特殊性,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提高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演练内容不搞一刀切,一个样,要贴近重点生产岗位或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切忌“跑偏”甚至“跑题”,且有一定规模和难度,让参与演练员工意识得到考验,能力得到提升。演练结束后,认真总结和评估,讨论分析演练经验和不
足,及时转化演练成果,切实提升应对事故能力。
(六)创新方式方法,征集好点子,汇集好建议。
各单位组织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色法征集”和“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本单位有特色、有创新、有借鉴意义的亮点工作,鼓励职工提出身边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不断健全安全工作建议和隐患提醒奖励激励机制,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要参照集团公司的做法,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周密制订“活动”方案,认真筹划,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务实求效。要紧扣“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坚持贴近生产工作实际,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有力抓手。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运用“互联网+”、AAA等服务形式推动活动创新开展,让先进安全文化理念引领安全生
产。通过专题培训、宣传栏、LED屏、内部刊物、AAA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和主题挂图,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树立典型,评优评先。集团公司安委会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2022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要求》(XX字﹝2022﹞1号)对组织“活动”出色和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适当奖励,若在“安全月”中出现安全事故,则取消该单位评选资格。
八、加强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和加强“安全生产月”信息报送工作,活动方案及指导小组人员名单于6月1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委办,活动结束后的总结材料(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本,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活动照片)和评选名单于6月28日前上报,以便集团公司安委办及时汇总,同时报送《2022年应急演练计划》《“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和培训教育情况统计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