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副书记在法学会直属研究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3-11 来源:网友投稿

  今天我们召开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法治思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要求,交流研究会工作经验,谋划推动今后工作,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中国提供有力的法治智慧支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王会长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刚才,各研究会会长作了很好的发言,既有深刻的学习感悟,丰富的经验总结,也有前瞻的谋划思考,务实的工作举措,听了很受启发。下面,我就今后研究会如何创造性谋划、布局和开展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肯定成绩,正视短板,充分展现锐意进取新气象

  近年来,在各研究会共同努力下,我省研究会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绩。在规模发展上,另有多个单位提出成立研究会意向,我省法学理论研究体系加快布局完善,为专业性研究进一步夯实了基础。在工作推进上,各研究会通过课题、研讨会、建言献策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成果丰硕,有目共睹。大家针对研究阐释总书记法治思想、宣传实施《民法典》等重大工作和法治建设重点热点问题,聚焦双城经济圈建设、“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部署、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提出很多有价值的对策建议,为依法治省提供重要智力支持,有的得到了中央、省委等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有的有效应用转化。在工作成效上,一些研究会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切中问题关键,主动有为,融合发展,彰显了法治的重大效能。特别是去年以来破产法学研究会、企业法商融合研究会、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研究会、法治文化研究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大局开展研讨献策活动,质量高,效果好。其中企业法商融合研究会在依托单位央企五冶的支持下,举办的企业合规法治论坛,通过视频开到各市(州)国资委、工商联和部分企业,深受各方欢迎,为我们如何服务大局、凝聚力量、创新作为,提供重要借鉴。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连续举办四届破产法治天府论坛,今年论坛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房地产领域破产制度的理论、立法及实务,意义重大,广受好评。

  取得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但我们更要看清在当前世界秩序全面重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的大背景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很多时代新课题,也对依法治省提出了很多新要求。各研究会必须作为、也大有可为,但也毫不避讳,我们的工作不完全适应,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短板和问题:一是发展不够平衡。全省目前10个直属研究会,数量在全国居中,但和一些发展水平较高、创新活力较强的先进省份比较,我省直属研究会的工作总体成效呈纺锤式发展:一部分研究会党建抓得实、发展速度快、管理规范,在服务保障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步子跟得紧,方法新颖,成效显著,影响力越来越广。一部分研究会按部就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敢拼敢打、善思善为、开拓创新的进取心和责任感。也有少数研究会党建虚化、凝聚无力、运行不畅,多年没有高质量成果产出,基本处于停摆状态,远远没有发挥出研究会应有的作用和价值。二是影响力不够。一些研究会在打造品牌方面意识不强、努力不够、方法不多,常常自陷于眼前问题、局限于现有条件去开展工作,奋勇争先、走在全国前列的决心和信心还不够强,站高谋远、把握趋势的前瞻性思考和探索还不够多,因此很难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有影响的品牌和重磅学术研究成果。有些研究会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和躬身实干的态度,研究能力、活动质量、研究成果差强人意。从我们近两年研究会成果转化情况来看,能在全省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形成推动作用的成果还比较有限,能在全国法治建设中产生影响力的成果较少,还没有在全国形成真正的领先优势。三是管理不够规范。一些研究会在班子配置和职责分工上还不够规范,副会长作用发挥不充分,秘书处职能履行不够到位,对省法学会工作部署落实不积极主动,不善于利用法学会平台优势推进工作,或者推动工作“雷声大、雨点小”;一些研究会机制不畅,内部管理不灵,几年不召开年会、从不请示报告的也不是孤例。

  究其原因,客观上,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不具备独立实体性质,影响工作运行;有的研究会专业相对较“冷”,研究领域比较受限。主观上,我认为还是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足。事实上,我们成立的所有研究会都是经过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各个研究会集中了本学科、本行业省内甚至国内顶尖学术人才,只要方向正确、积极主动、勇于破难、团结齐心,研究会的工作前途无限。也希望各研究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坚定信心决心,继续发挥优势,认真总结经验,切实补齐短板,凝聚各方力量,推动研究会工作有新的起色、新的质变、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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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强化组织建设。要持续优化研究会体系。在目前已有的10个研究会基础上进行充分论证、精心设计,围绕当前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需求重点、焦点,在条件成熟、确有必要的前提下,以科学审慎的态度对空白研究领域研究会鼓励增设,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趋势对个别研究会方向进行适配性调整,对一些不能适应当前需求、活跃度低的研究会进行并销,确保全省研究会资源适配、精简高效。要高度重视研究会领导班子建设。在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这“三长”的配备上,坚持选配政治坚定、长期从事相关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学界或行业公认、善于组织协调,又有工作热情、敢于担当的人选进入领导班子。要充分考虑履职能力,原则上最好在依托单位产生,以免人事变动导致研究会发展受阻。要调动每一位副会长主观能动性,赋予相应职责任务,充分体现其价值,并辐射所在的单位,提升研究会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要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研究会党组织建设的明确要求,以及中国法学会提出的研究会党建全覆盖的目标,各研究会要把党组织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按功能型党支部要求推进研究会党支部建设工作,把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落实到最小单元。要持续推动规范化建设。省法学会近年来相继制定了《研究会管理办法》《研究会考评试行办法》《研究会换届工作细则》《研究会年会指引》等多项制度。各研究会要全面落实省法学会制度,进一步完善研究会内部制度、规范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有力。

  三是强化品牌建设。要深入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塑造和擦亮特色品牌。各研究会要树立特色品牌意识,找准定位,运用优势,突出重点,确保下步能推出1到2个与本研究会优势特点相匹配的品牌和精品活动,有效供给法治实践需求。多以研究会名义举办各类学术活动、开辟交流平台,扩大影响力。要确保“研究型”发展方向,避免研究会“联谊型”“活动型”发展,以开短平快的小型学术研讨会、搞深度研究为主要工作形式,围绕法治建设中的重点、前沿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各研究会要善于挖潜和借势,加快形成协同工作机制。在横向上加强省内外及本级各研究会之间的力量整合和创新协同,汇聚提升研究能力;在纵向上,加强与中国法学会、市州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之间的联系,把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人才密集、决策影响力强的优势和市州研究会接近基层一线、熟悉区域法治实践特点的优势相结合,形成更强法治建设合力。

  省法学会也将大力支持各研究会工作,各研究会召开年会,与各市州法学会以及省外相关法学会、研究会、政法单位等开展活动等,省法学会都将主动指导、统筹协调。对各研究会举办的年会、重大学术活动,省法学会将给予经费支持,同时也可协调中央、省级政法新媒体和传统媒介,以及运用自有融媒体中心进行宣传。在课题研究中如需课题组身份、参加相关会议、获取相关资料的,省法学会将尽力协助,为大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与此同时,按照中国法学会和省委领导要求,省法学会也将加强研究会考核管理,完善科学、全面、客观、可操作的考评指标体系,按照优秀、良好、一般等不同等级实现分类管理。将重点支持运行规范、发展快速、作用明显的优秀研究会,在经费、资源上予以倾斜,把有限的资源用好用活;联系帮助一批运转基本正常、通过改进能取得明显成效的研究会;逐步探索建立淘汰、退出、整合机制,整改个别存在严重问题、工作状态差、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休眠研究会”,形成强者更强、奋勇争先的良性发展格局。请大家认真对照今年12月底印发的直属研究会考核通知,针对性改进或强化有关工作。四季度,我们还将盘点各研究会年度重要成果,召开直属研究会会长述职会议,听取工作情况和问题建议,一起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同志们!让我们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满怀信心,乘势而起,锐意创新,攻坚克难,不懈抓好研究会建设和工作,为法治中国、法治建设再立新功、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