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在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所作的重要讲话指出,“党把干部放在各个岗位上是要大家担当干事,而不是做官享福。改革发展稳定工作那么多,要做好工作都要担当作为。担当和作为是一体的,不作为就是不担当,有作为就要有担当。做事总是有风险的。正因为有风险,才需要担当。”毋庸讳言,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反腐败和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的确有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在基层的领导干部不管是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上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他们怕“干事出事担责任”,把“不干事”作为“不出事”的应对之策谋发展“心灰意懒”,抓项目畏首畏尾,干工作消极被动,甘于当无所作为的“撞钟和尚”,乐得做既懒又庸的“太平官”。如果任由这一风气的形成和蔓延,势必会祸害社会,破坏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社会的健康发展,阻碍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因此致力于破解新时代基层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新时代基层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具体表现(一)不想担当不想作为问题。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在工作上敷衍了事、被动应付;有的在工作上慢慢吞吞、拖拖拉拉:有的在工作上装聋作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二)不愿担当不愿作为问题。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在工作上看风使舵、见机行事,甘做新时代的“变色龙”;有的在工作上对上欺骗、对下隐瞒,擅长玩数字游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少,研究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少;有的对工作缺乏激情,在责任与困难面前,东张西望,裹足不前。典型表现是个别基层领导干部抱怨“为官不易”,调侃“官不聊生”,说什么“当官风险大责任大没多大意思”,更有甚者推崇“做官不担当不作为”。这种不担当不作为比前一种不想担当不想作为程度深,体现出一种从心理深处发出的不愿担当不愿作为现象。
(三)不会担当不会作为问题。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在工作上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与效衔接、对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深化改革、调整结构等新任务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有的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无主见,缺少办法,缺乏活力,缺乏计划性、预见性、创新性和持久性,工作能力弱,不会履行职责,不会担当作为;有的在“擦边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吃喝处感情、拉关系跑项目等传统方法不能用的情况下,新的办法不多、工作思路不宽,工作起来束手无策。
(四)不敢担当不敢作为问题。有的基层领导干部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有的怕媒体炒作、成热点,不善于、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有的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担心承担责任,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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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教育是关键。基层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的是基层群众,必须心系群众、为民造福,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化为行动的指南,成为主动担当作为的动力和源泉。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使他们能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带领群众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决心与信心。时刻教育他们要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心中装着百姓,唯独没有他自己,让自己的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加强廉洁教育。要教育他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作为在基层工作的领导干部,只有明白了权力的来源,明白了权力的属性,对人民心存敬畏,对权力的神圣性心存敬畏,才能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与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三要加强群众观教育。教育他们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一切以民众、民生为出发点;要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增强群众意识,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当家人。
(三)营造环境是前提。一个风清气正的千事氛围,对“有担当有作为”者是激励,对“不担当不作为”者是约束。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是党中央治国理政、从严治党的一剂“良药”。作为基层领导干部肩负着一方发展之使命、造福一方百姓之重任,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就是要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作为“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就是确保始终“跟党走”,始终带领群众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就是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就是要不断深化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用良好的党性修养、从政之德、施政之能、做官准则,一清如水为官、一身正气做人。
(四)提升素质是基础。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疫情、冲突、饥荒、战乱挑战重重,我们党要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对广大基层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全面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素质,不仅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更是在一个部门、一个系统倡导为官有担当有作为浓厚氛围的必然要求。目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他们多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学习先辈治党治国经验,学历史,学哲学,学法律,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他们的政策认知能力、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风险预估能力、统揽全局的能力和多谋善断的能力。
(五)加大问责是重点。事实上为官不担当不作为的根本危害,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盛行,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四风”力度,特别是要严查隐形变异之“四风”问题,对基层领导干部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中梗阻”等为官不担当不作为现象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治庸治懒问贵”。专项治理可采用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电话查访、接受举报投诉,采用集中与分散,以基层重点单位为主的方式进行,严肃查处为官不担当不作为行为。对基层一般干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要通过强化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的执行来保障。对基层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形成“不担当不作为”就追责问责的约束机制(按照问责机制严惩机制、换人机制等机制追责问责)。严查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者,严查对群众的诉求推三阻四者,对该担当该作为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严肃处理,对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坚决撤换。对那些为官不担当不作为、尸位素餐者,要敢于亮剑,立场坚定,态度坚决,果断查处。严格追究“不担当不作为”行为责任,对玩忽职守、渎职失职,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深化改革是保证。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目标,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出务实有力的改革举措,进一步完善行政法律制度,推进职能、权责、机构、程序、责任的法定化。一是运用法治方式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府(如区县、乡镇、街道)与市场、与社会的边界,准确定位其职能,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权力清单制度,持续减权放权,将基层政府行使权力的依据、内容、方式和流程向社会公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切实严格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违为”。优化组织结构,理顺其权责关系,保证权力与责任真正对等,并以法制形式确定下来,并得到严格落实。二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依法行政,不得将事务层层挤压给基层。三是加快修订完善政府组织法律法规,理顺优化基层机构设置、部门职责、权责划分、人员编制体系,实现规范化透明化管理,为其履行职能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基层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敢于担当,积极有为,使其不得为官不担当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