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下旬,省财政厅调研实践组围绕“规范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打赢三大攻坚战”的总目标,先后深入F市FP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盈田工业园、颍新安置区,实地调研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工程、道路建设、颍新安置区二期工程等项目,与市、区两级财政和城投公司负责同志座谈交流,详细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通过看听问访,摸情况、把脉搏、找短板、议对策。
一、调研地区的基本情况
(一)全省政府债务总体状况。截至2017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5823.4亿元,比2016年增长9.5%。从债务层级看,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62.9亿元,增长3.9%;16个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961.9亿元,增长8.5%;76个县区政府债务余额2498.6亿元,下降0.2%。从风险指标看,根据2017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幅测算综合财力,截至2017年底,全省政府债务的债务率约为58.2%,比全国地方平均水平80%低21.8个百分点,比财政部确定的风险警戒值100%低41.8个百分点。综合判断,我省政府债务基本适度,风险总体可控。
(二)F市FP区政府债务状况。截至2017年底,F市FP区政府债务余额17.9亿元,该区经省政府核准的政府债务限额为21.3亿元,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此外,区城投公司按照区政府部署要求,实施了一批利长远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区政府正在推进的煤基产业园污水及再生水回用项目、现代农业科技园项目等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形成了一定的隐性债务,需要未来年度使用财政资金偿还。
(三)部分其他县区政府债务状况。为全面掌握情况,调研组创新调研形式,扩大调研范围,综合考虑地域、发展水平和风险状况等因素,选择寿县、定远县、金寨县、太湖县、旌德县等五县开展书面调研,总结做法经验,征集意见建议。从书面调研情况看,截至2017年底,上述五县政府债务管理政策落实较好,债务余额均未超过核定的债务限额,债务风险可控。在政府债务之外,各县也因PPP项目或其他公益性项目建设形成了游离于监管之外的“隐性债务”,需要地方政府使用财政资金偿还,但总量较小,财力基本可以承受。
---此处隐藏3521字,下载后查看---
(一)进一步发挥规范举债融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认真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抓好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任务落实,进一步发挥政府债务管理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同时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为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
(二)进一步健全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健全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依法设置政府债务的“天花板”,推进政府专项债券改革,全面完成存量债务置换,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同时将政府债务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坚决防止政府债务游离于预算之外。
(三)进一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按照中央的时间安排,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坚决打好市县政府隐性债务清理战、坚决打好隐性债务存量稳妥处置战、坚决打好隐性债务增量严控战“三大战役”工作任务,制定加强隐性债务风险防控的工作方案,明确我省推进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规划,确保各项任务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推进融资平台转型。鼓励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预期收益质押融资,分类推进融资平台转型,依法厘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边界,防范融资平台公司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问责。加强人大对同级政府举债的审批监督,严格将举债规模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债务限额内。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动态监测,将债务率等债务风险指标以及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情况纳入省对市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细化责任追究办法。坚决查处问责地方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及其部门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做到责任倒查、有责必问、终身问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