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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专门力量,是进行伟大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力量,必须紧紧围绕“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责定位,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督促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忠诚履职。作为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首先要从思想上、政治上、信仰上检视自己,是否做到了凡事讲政治,是否从讲政治的高度履行监督执纪办案职责,是否能够从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角度监督法官做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始终牢记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胸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以党的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站稳人民立场,强化政治担当不懈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根本宗旨。作为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是否能够时刻践行为民宗旨、厚植为民情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把司法的公平正义体现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应该是我们自我警醒、自我检视、自我革命、自我提高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在司法为民的工作中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监督惩治司法不公、司法腐败、滥用自由裁量权、不执行、乱执行、选择性执行上,把工作落脚点放在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以反腐惩恶、纠风治乱的实际成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和群众基础。要紧紧围绕“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目标要求,切实引导组内同志和系统内纪检监察干部真学实做,不断增强推进自我革命的自觉性、坚定性、主动性、原则性、战斗性。
三、涵养斗争精神,坚决落实“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的重大要求。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多次提出要求,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反复要求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纪检监察工作的“责”最直接体现在“斗争”二字上,就是要同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破坏“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言行作斗争。作为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要时刻反省检视斗争精神足不足、斗争意识强不强、斗争本领高不高,是不是敢于善于斗争,是不是秉公执纪、铁面无私,找短板差距、补能力不足,挖思想根源、找办法措施。始终保持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品格和顽强意志,不断清除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要提高斗争本领,对标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增长本领。坚决做到增强斗争主动,坚守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探索创新监督方法,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要突出斗争重点,聚焦“一把手”与员额法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要把握斗争规律,深入掌握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深入了解监督对象权力运行规律,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做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善作善成。
四、坚持刀刃向内,以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穿队伍建设始终。总书记指出,纪检监察干部“打铁必须自身硬”,明确提出“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对标总书记要求,必须时刻检视自己是否做到了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是否做到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是否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是否能够正视存在问题,敢于刀刃向内、自剜腐肉。要在推进监督单位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同时,做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三不腐”建设。要结合干部监督工作职责定位,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机制,从严约束纪检监察权力,努力将监督、办案、警示、惩戒、整改、治理一体贯穿于监督工作全过程。聚焦纪检监察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把各项纪检监察法规和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制度作为案头卷认真学习掌握,作为铁规矩坚决遵从执行,决不能让制度成为“稻草人”“橡皮筋”。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最大限度激励干部担当尽责,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