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学习,夯实《条例》贯彻落实的思想基础
把学习宣传作为推动《条例》贯彻落实的前提,采取领导带头、宣传解读和干部个人自学等形式,全面掀起了学习宣传热潮。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机关工委每年都将《条例》作为理论中心组、主题党日、支部党员大会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带头学习,为推动《条例》在基层贯彻学习发挥了表率作用。二是宣讲详解集中学。为进一步加深机关党员干部对《条例》的理解,通过组织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预备党员培训等方式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进一步加深认识。三是充分利用载体学。把《条例》学习作为“学、悟、见、创”活动的必学内容,通过举办xx理论学等方式,引导干部逐字逐句深入学习,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四是营造氛围广泛学。发挥传统媒体营造氛围学,通过xxAAA等渠道及时发布《条例》内容和相关解读信息,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直观典型的案例释义《条例》,方便干部学习,提高知晓率和覆盖率,努力营造学习贯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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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抓督查,推动《条例》贯彻执行落实落细落地
把《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列为机关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年度检查、“五个十佳”、五星党支部验收等工作,成立督查组,对县直各部门机关党建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真正把学习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一是纳入责任考核内容。把党员违纪违法情况纳入机关党建考核内容,考核结果报送县委作为综合绩效考核的一项依据。二是加强调度指导。认真抓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每月一通报制度,下发通报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10次。抓牢基本制度落实,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按季度下发党费收缴情况通报,今年以来下发通报3起。三是强化督促限时整改。对学习贯彻执行条例不到位、虚于应付、做表面文章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督促整改。对检查出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由县直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三是抓问责,以实际成效检验《条例》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做好违纪党员处分工作,严格对照《条例》,坚持依规管党治党,以实际成效检验《条例》落实。截至目前,共协助处理王国富、张思明违纪案件2件。按照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活动要求,深入推进作风转变,常态化开展纪律培训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GCD章程》《中国GCD廉洁自律准则》《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增强规矩意识,筑牢廉洁防线。按照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注重加强理论学习,组织集中学习、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等活动。组织15个县直机关纪委书记、委员和机关工委全体人员到朱村抗日纪念馆和华东野战军总部旧址开展“追寻红色足迹锤炼坚强党性”党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机关纪委干部纪律意识。通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将继续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纪律意识,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