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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D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D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我们坚持改进和完善D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县委主动研究五年立法规划、听取年度立法计划,审定重要法规草案,及时解决立法中的重难点问题。县人大常委会D组始终围绕县委中心任务选题立项,主动汇报立法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重点问题,实现了立法工作与县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确保了D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有机结合,让D的领导落实在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我们持续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扩大公众参与立法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县人大常委会设立xx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开展规范化建设,明确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设置立法建议收集区、普法宣传区、交流协商区,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收集各方建议、听取民众意见、开展普法宣传的作用。扩大群众参与立法途径。开展县乡人大代表全员培训,提升法规审议水平。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广泛听取代表建议。建立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听取代表对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坚持在全县两会上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让法规尊重人民意愿体现人民意志。坚持人大主导立法,不搞委托起草和部门起草,防止部门利益和行业利益左右立法。站稳人民立场,多方协调利益关系,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用立法维护人民权益。
坚持聚焦立法质量,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紧扣发展需求和民族特色开展选题立项。先后选取河流生态环境保护、x医药发展、xx景区保护等重难点问题开展立法,出台了相应的单行条例,为推动锰产业高质量发展、民族医药传承、特色村寨保护等提供了法治保障。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结合实际进行制度创新,既不罔顾实情、超越阶段,也不因循守旧、墨守成规。《xx流域保护条例》的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机制、《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举报奖励制度、《x医药发展条例》的鼓励苗医药康养行业发展措施、《xx城景区条例》的分区保护举措均得到各方肯定,有力推动了相关事业的发展。建立法规文本报请省、市两级人大帮助论证制度。法规文本依法报请省人大民宗委开展二至三轮的省级论证,还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帮助论证,充分吸收省、市两级的专业指导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努力优化立法程序,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奋力推动法规实施,以良法促进善治,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