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

更新时间:2024-01 来源:网友投稿

  为切实发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导向、监督和激励作用,让考核的“指挥棒”更加精准有力,集团公司党委参照《中国GCD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制定了《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实现了以“考什么”明确“做什么”、以“怎么考”明确“怎么做”的积极作用。

  明指标。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情况,党建基层基础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统战群团工作情况等方面出发,明确了6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56项具体工作内容,以及加分项、减分项、降档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具有可操行性的评分要点、具体分值、评分标准等内容,建立起较为客观、全面的量化指标体系。

  重部署。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实行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定量考核为主,考核评价结果由日常考核评价、现场检查考核评价和集团公司党委班子评价三部分组成。集团公司党委每年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成立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组,由集团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亲自牵头挂帅,成员由集团公司党委各部门人员组成。在考核前对考核评价小组成员进行专题培训,严格考核评价要求,统一考核标准,确保考准考实基层党建质效。

  严检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组对集团公司党委管理的基层党组织开展全覆盖实地检查,采取“听+看+查+问+测”模式,现场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党建资料台账,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民主测评,与党员代表进行个别谈话,对子公司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情况、专职党委副书记落实直接责任情况、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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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强化两个“保障”,考核结果运用“常态化”

  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从人员和经费两个方面保障党建工作顺利开展,充分运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挖掘典型、以点带面,营造党建工作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强化党建工作两个保障。一是组织和人员保障。结合企业深化改革、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等情况,及时健全党务工作机构。近两年,新设立14个党支部。每年制定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及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党务干部力量建设。近两年,集团公司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人员408人次,不断提高集团公司党建工作水平。二是经费保障。严格按照“两个1%”要求计提党组织工作经费、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395名,建设标准化党建活动室56个,确保基层党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

  统筹开展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将二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纳入子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按10%的权重计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集团公司党委每年组织召开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大会,各二级党委书记向大会述职,集团公司党委书记逐一进行点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子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倒逼二级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子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结果按照得分高低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数量不超过被考核党组织的30%。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为“一般”“较差”等次的,子公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同各子公司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经营业绩考核等相衔接,同领导干部任免、薪酬、奖惩相挂钩,把党建“软指标”变成“硬约束”,不断凸显党建考核“风向标”作用,进一步引导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树牢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