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

更新时间:2024-01 来源:网友投稿

D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领导干部作为D和国家事业的“关键少数”,具体行使D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对全社会的法治建设具有风向标作用。领导干部只有切实提升法治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带头厉行法治,认认真真讲法治、踏踏实实抓法治,强化法治建设内生动力,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才可能变成现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领导干部提升法治能力的时代要求

第一,全面依法治国亟须领导干部提升法治能力。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坚实保障。要让法治理念落地生根,保证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见行见效,使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维护法治权威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打造依法履职、恪守程序的政府,培育信仰法治、依法治理的社会,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法治能力,以敬畏之心更加严格依法用权,更加自觉依法履职。然而,相较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标准、严要求,部分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重视,依法履职的理论素养还不够深厚,工作细节中的法治要求还不够明晰,特别是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上还存在本领短板。

第二,推动高质量发展亟须领导干部提升法治能力。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时代特色,也是当前全体领导干部必须扛起的使命任务。D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D中央提出并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D的二十大进一步把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要使新发展理念得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必须把法治作为重要助推力,通过科学民主的立法设计、严格规范的文明执法以及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为创新发展起到支撑作用,为协调发展提供有效机制,为绿色发展更好保驾护航,为开放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为共享发展夯实制度保障。领导干部只有掌握和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新发展理念与法治深度融合,新发展理念才可能成为共同的社会实践,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如果领导干部不懂法守法用法,不为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和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会落空,市场主体的干劲和信心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第三,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亟须领导干部提升法治能力。稳定是社会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前提条件。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的目标任务,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动力。改革势必带来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价值观念深刻变化。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各种社会矛盾和风险越来越凸显,历史问题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并未降低,而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又不断涌现。及时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成为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的一道“必答题”。法治有着理性、规则性、程序性、执行保障性等特点,带有定纷止争的基因,是减少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佳方式。良法可以在事前提供行为指引,减少矛盾纠纷产生;事中提供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事后提供救济渠道,通过矫正正义恢复社会秩序,全过程保障善治。因此,领导干部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处理改革积累的社会矛盾和调和人民群众内部的利益冲突,才能取得最长时效、最佳效果的社会稳定。如果领导干部信奉法治不如人治,不用法治思维武装头脑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种矛盾纠纷只会越来越凸显,就很难获得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支持,社会长治久安也就无从谈起。二、当前领导干部提升法治能力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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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能不能切实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是关键,但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能力不会“凭空产生”“莫名提升”,必须在内外结合、学用结合、自律他律结合的基础上逐步推进。

第一,强化法治理论武装。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领导干部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必须深入系统学习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十一个坚持”、明确工作要求,带头做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的重要指示精神。一是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D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D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D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二是做学法的模范,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不仅要加强业务知识的研习,还要明白法律是履职必备的基本知识,应当根据需要熟悉掌握基础主干D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三是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时时刻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率先垂范遵守法律、执行法律,以身作则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生态;四是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

第二,突出法治实践历练。实践出真知,实践长真才。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是领导干部提升法治能力的根本途径。领导干部要把依法办事理念根植于头脑中,平时多学一学基础主干法律法规,譬如学习D章和宪法、民法典、刑法等;谋划工作时多找一找所属部门的法律法规,譬如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多学习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等;作决策时多查一查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譬如要熟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通过具体实践强化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公平思维、权责思维,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行动自觉。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普遍增强的实际和全社会对公平、正义、法治、安全的期盼,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和公正合理原则,把不偏私、不歧视贯彻到履行法定职责的全过程各方面,牢记职权法定,恪守法有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从头脑中彻彻底底解决“D大还是法大”“权大还是法大”的伪问题。自觉到改革发展一线锻炼,依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到艰苦复杂地区磨炼,增强依法斗争本领,到关键吃劲岗位历练,依法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在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中见世面、长才干,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健全学法保障机制。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D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聚焦学习重点,在结合实际中细化应知应会清单;建立长效机制,在干教体系中充实应知应会清单;完善考核监督,在严格考核中聚焦应知应会清单。首先,根据领导干部所属领域和工作不同,一方面要注重制定普遍性的学法清单,不能有遗漏,不能留空白;另一方面则要分级分类制定学法清单,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合理编制学法清单,提升学法质效。其次,切实把领导干部学习D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强化外部推动机制,压实学法责任,传导学法压力。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D校教学、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组织形式,促进领导干部学习D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不折不扣落地执行。最后,构建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内生动力机制,促使“被动学”迈向“主动学”。充分利用年终述法制度、在线学法平台等政策工具,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督促考核,制订可以量化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价干部素质、精神文明建设、法治示范创建的重要依据,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激发学法用法示范效应。第四,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发挥权力运行监督的压力传导作用,推动讲法治、守规则、重程序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从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四个方面把好法治关、政策关、为民关,确保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都符合形式合法性和实质合理性。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严把依据关,确保每一项行政执法都于法有据;严把审核关,确保每一项行政执法都经过法制审核和技术审核;严把记录关,确保每一项执法记录都准确无误、客观全面;严把告知关,确保每一项执法记录信息都有效告知当事人,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和案卷评查等制度机制,坚决整治不当行政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司法权力运行体系和制约监督体系,最大限度压减司法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加强社会监督,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对于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及时充分解释和说明各方主体的意见采纳情况,并通过媒体宣教解读,提高行政透明度,倒逼依法履职尽责。最后,各种监督还要注重相互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使一切不讲法治、不守规则、不重程序的违法行为都无所遁形。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