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更新时间:2024-03 来源:网友投稿

一、学习组织与组成

D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局D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D内政治生活、强化D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D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提升局D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途径。

局D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D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扩大人员范围。

局D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现职务变动或增减,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充实。

局属事业单位D委应当建立健全D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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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实行考勤制度,各成员应当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当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并及时补学。

二是实行学习督查制度。局直属机关D委会同人事监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对局直属事业单位D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考核。督查可以采取自查、抽查或者普查等方式。考核可以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

三是实行报送学习制度。局D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组织学习一次,都应当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报送学习情况,包括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参加人员、学习成果等。有关材料需经局D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负责同志审定、签字后上报。

四是实行年度述学制度。局D组主要负责同志应当在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和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在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学习情况。

五是实行问责制度。对邀请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报告的人员要把好政治关,决不允许宣扬错误思潮、错误观点。对D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按照《中国共产D问责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