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24-04 来源:网友投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会精神、主席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按照市委“12375总体部署和“四盯两提一见效”工作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深化实施就业创业优先、居民增收致富、社保扩面提质“三大工程”,创新开展人才人事提标、劳动关系提力、人社服务提效“三大行动”,加强数字人社建设,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加快宁夏副中心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旅市建设,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XX新篇章贡献人社力量。
  一、实施就业创业优先工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导向。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高质量充分就业意见,制定稳就业政策措施,持续实施稳岗扩岗增岗就业计划,全面落实就业援助、灵活就业、援企稳岗、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措施,持续开展“访企拓岗”和“三送五进”活动,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用工招聘活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扩大就业,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5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85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
  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强化“1311就业帮扶,突出做好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退役军人、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服务计划,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等工作,积极募集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岗位和企业见习岗位,探索开展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多措并举做好2024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深化闽宁等劳务协作,开展“点对点”定向定岗输送,扩大脱贫劳动力、移民群众区外输出规模。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29.1万人以上(市目标任务28万人以上),实现转移就业收入36.4亿元以上(市目标任务任务72亿元)。2024年底前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2300个。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创业环境。强化创业政策支持,落实创业培训、贷款、孵化、补贴、服务“五创联动”支持体系,落细“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一体化帮扶机制。推进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提高创业成功率。积极组织参加第四届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全国赛、举办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XX选拔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亿元,培育创业实体1410家(市目标任务1300家),创造新岗位2700个,创业带动就业6500人。
  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依托政府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就业信息资源共享,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数字化水平。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制定“一企一策”用工指导服务,搭建人力资源与劳动力供需服务平台,提升直播带岗服务品牌,举办招聘活动200场次以上。完善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平台,提升服务水平。依托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和就业自助终端,建设一批家门口就业服务便民点,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实施居民增收致富工程,夯实增收致富根基
  巩固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成果。聚焦宁夏副中心城市和生态文旅特色市建设,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包抓责任落实,制定出台年度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要点,完善增收政策措施,完善居民收入提升行动任务台账,加强与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制造、服装纺织等劳动密集型、就业容量大的重点企业对接,落实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总量。强化季度增收因素分析会商、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情况通报、台账管理等工作机制,督促县(区)和成员单位全面落实增收政策措施。多渠道推动产业发展、市场培育、促进消费、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增收任务落实,打个城镇居民增收翻身仗,确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落实完善各项增收政策。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参照自治区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落实技能人才、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严格执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跟进国家提高教龄津贴标准,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开展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资监督检查。
  三、实施社保扩面提质工程,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聚焦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扩大数据治理先行先试成果,实施社保精准扩面专项行动,完善扩面资源动态管理库和基层网格信息采集系统,推进全民参保。开展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实施危化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5.7092万、8.9174万、12.0400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以上,新开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电子社保卡占实体卡比例达到60%。
  深化社保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分担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落实过渡期结束后待遇平稳衔接政策,健全完善职业年金政策。在全市推开个人养老金。探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参保缴费试点。巩固完善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
  提高社会保险待遇。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跟进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落实定期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政策。力争2024年全市城乡居民月人均基础养老金达到230元,每人年度提高48元。
  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持续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非现场监管和基金专项检查,做好社保基金欺诈刑事案件移送。加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监管。健全社保经办内控制度,加强社保经办机构监管,落实基金要情报告制度。跟进落实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推进实现全险种基金“一本账”管理。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支撑能力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依托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储备重点产业后备骨干人才。做好国务院特殊津贴选拔工作。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实施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升重点产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新时代高技能人才18条,规范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开展办学水平达标评估工作。落实“新八级工”补贴机制,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160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00人。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和“技能强企”行动。组织参加第二届宁夏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宁夏选拔赛、宁夏第三届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推选、培训和管理相关工作。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积极推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完善中小学校、公立医院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按照自治区人社厅的统一部署与要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改革,提升人才服务效能。
  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和专家服务。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服务基地、技工院校急需特色专业遴选推荐工作。加强柔性引才工作,推荐选聘“自治区特聘专家”。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专家服务行活动。
  五、强化劳动维权执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强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和风险排查化解,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制度落实试点,落实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改进劳务派遣监督,规范特殊工时制度监管服务。强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指导县(区)和各用人单位强化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和风险排查化解。
  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能力。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能力提升年”活动,开展预防化解重大集体劳动争议专项行动,落实重大争议应急联合调处机制。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争议调解与诉讼调解,完善与人民法院“分对分”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开展青年仲裁员和人社公职律师志愿者联系服务企业活动。完善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功能,畅通农民工调解仲裁“护薪”维权“绿色通道”。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全市全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仲裁结案率达到60%、90%以上。
  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质效。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集中纠治劳动保障领域突出违法问题专项行动和监察员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落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广完善自治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施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性欠薪行为。全力做好国家2023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7%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
  加强农民工工作。开展农民工工作督察,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指导做好大龄和低技能农民工各项帮扶和维权服务。推进农民工技能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春暖农民工”“城暖农民工”等服务活动。实施人社帮扶专项行动,研究建立过渡期后人社帮扶政策体系。推进家政服务劳动对接行动和家政劳务品牌建设。
  六、创新实干促发展,提升人社服务效能
  推进数字人社应用。聚焦“深化一体化、发展数字化、迈向智能化”总体目标,推进“互联网+人社”数字化建设,强化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人社服务应用版块应用,以数字化、智能化支撑人社服务“掌上办”“指尖办”“打包办”,推动公共便民服务进一步优化。深化“社银合作”,拓展“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卡通”事项,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强化系统行风建设。全面推进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局长走流程、行风建设明察暗访、窗口单位练兵比武和人社政策“三送五进”集中宣讲活动,严格落实清单制管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承诺制、“好差评”等政企良性互动制度,着力打造“四心”服务品牌,全面实现“一门、一窗、一网、一卡、一次”办理目标。
  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实施“七大提升行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活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常态化落实“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度述法、实践用法”制度,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巩固提升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成果。开展人社法治知识竞赛活动。
  强化综合服务保障。落实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过紧日子和为基层减负要求,提质增效。加强国家安全、双拥、统战民族宗教、安全生产、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等工作。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策解读,做好舆情应对处置。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彰显干净忠诚担当
  坚持不懈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成果。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确保党的意志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坚决有力贯彻执行,确保“总书记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成为人社部门最鲜明的政治底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审计、督查检查考核等反馈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