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关于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以及国家、省、市监委有关要求,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温州市X区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请审议。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温州市监委高度重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工作部署、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X区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坚决支持区监委依法履职,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在案件查办、力量配置、改革推进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区监委在市监委和区委的有力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清廉建设与基层治理融合贯通,强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实际行动坚定维护群众利益。
一、我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情况
区监委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始终坚定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把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正风反腐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重点治理民生领域和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中的腐败之蠹和作风之弊。
(一)突出政治统领,推动监察监督“形神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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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监委将持续深化基层监督治理,紧贴增进民生福祉的各项部署,紧盯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持续用力整治,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监督保障更加精准。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使整治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街镇监察办公室和监察工作联络站职能履行,拓宽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的渠道,着力构建上下联动、横向联通的有效监督格局,不断提升对公职人员履职用权的监督实效。
(二)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基层治理更加深入。全面落实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监督规定,探索对部分重点村(社区)主职干部“提级监督”。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入手,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把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积极建设基层“小微权力”数字化监督场景,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智慧监管,推动清廉村居建设具体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争取人大支持,推动法治效能更加彰显。坚决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理念贯穿于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加强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及时通报重要情况,汇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法法衔接,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持续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推动监察工作更加专业。建立健全教育管理长效机制,深化“学干一体”,采取干部培训、师徒结对、专案带训等方式,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能力水平。建立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守监察权力边界,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新时代、新征程,区监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监委和区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对党忠诚、人民至上根本要求,做深做细做实专项监察监督,用心用情用力纾民困、解民忧、护民利、暖民心,为争创“两个先行”X样板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