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4年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04 来源:网友投稿

为切实开展好我市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印发《2024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乡村振兴领域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市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相关会议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等中心工作为抓手,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心关注,以“小切口、大深入”分级分类整治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央惠农富民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此处隐藏2216字,下载后查看---

6.及时总结报告。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牵头负责,各责任单位配合,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坚持突出重点、展现亮点,总结提炼经验,展示整治成效。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12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提升干部作风能力的有力抓手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标准要求,重抓实做,抓出成效。

(二)专班推进整治。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组建专班,统筹推进,确保实效。健全完善牵头部门抓总、参与单位配合、各镇(街道)具体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监督、监管、整治等同向发力,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有效开展。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和各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1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专项整治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各工作组负责收集统计相关单位及各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和阶段统计表,于每月13日前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于每月15日前负责汇总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