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机要保密主要包括: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接收、分发的秘密级以上的上级部门文件、电报、简报、资料、刊物以及其他机关、单位制发的秘密级以上的公文、简报、资料等。
第三条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员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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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涉密会议、活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召开涉及秘密的会议,要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对与会人员宣布保密纪律;严禁使用无线电话筒;会议印发的秘密文件,会议结束时统一收回,如数交保密委员会保管;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清理会场,检查有无遗落的秘密文件、资料。
第三十七条 重要涉密活动,主办股室应事先制定保密方案,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保密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加强重大节日期间的保密工作。“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要开展保密工作检查,做好节日保密工作安排,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做到万无一失。
第三十九条 各股室要每半年进行一次保密检查,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向局保密委员会报告。对保密制度执行好的同志给予表扬,违反制度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后果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